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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1-30 11:00  发布单位:昆区政府办督查室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1291   [字体: ]  打印保存 

刘海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缮海威小区陈旧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海威小区2008年建成。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文件精神,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为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或2000年至2005年建成的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占比15%之范围。故海威小区年限不足,不予以改造。

二、采取措施

我局就《关于海威小区设施陈旧的修缮》问题,与昆北办事处进行了对接,并提出如下建议:由昆北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启文,将海威小区修缮事宜纳入区改项目且由区财政匹配资金,待批复后,我局将根据批复内容予以实施。

三、取得成果

目前还未收到区政府的明确批复,但已协调昆北办事处积极推进代表所提海威小区修缮事项。

四、举一反三

1.对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进行认真摸底排查,合理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同时充分征求属地办事处和居民的意见建议,制定“一区一册”。实现基础类应改尽改,完善类、提升类能改则改,使改造彻底全面。

2.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宣传,让属地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居民充分了解到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要求及相关内容,为老旧小区改造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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