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构建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政务服务“帮办代办”
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嘎查村(社区)
按照上级“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要求,昆都仑区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向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延伸,进一步提高基层帮办代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加强基层政务服务“帮办代办”体系建设,现将《关于加强构建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政务服务“帮办代办”体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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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
关于加强构建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政务服务“帮办代办”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0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级帮办代办服务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内职转发〔2022〕2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的实施方案》(包府发〔2022〕41号)、《包头政府办关于开展“基层政务服务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通知》(包府办发〔2023〕31号)精神,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向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延伸,进一步提高基层帮办代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基层政务服务“帮办代办”体系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提升,进一步推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服务功能,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向基层下沉延伸,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办理,着力构建两级联动、全程代理、帮办代办的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办事群众不出嘎查村(社区)、镇(街道)就能办成事、拿到证,全面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是方便快捷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是依法公开原则。依法公开代办事项和方式、收费依据和标准、申请条件和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承办人员和责任,按“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简化程序、精简材料、提速增效,实现“阳光操作”。
三是无偿代办原则。为嘎查村(社区)群众代办事项,除政策规定收取有关费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代办费和其他手续费。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两级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标准化建设
实现各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设立帮办代办点 100%全覆盖。便民服务中心(站)为基层政务服务帮办代办点,帮办代办点和帮办代办窗口负责做好日常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等工作。在各便民服务中心(站)公示栏、宣传栏等公示帮办代办制度、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帮办代办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服务范围等内容。所有便民服务中心(站)实现“八有”,即有帮办代办窗口、有代办人员、有办公设备、有办事指南、有4张清单(“一窗式”受理清单、 “应进必进”清单、“延时”清单、“帮办代办”清单)、有代办员责任清单、有机制制度、有工作台账。
(二)加强两级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服务队伍建设
按照充分整合利用各类资源的原则,组成专业化的帮办代办服务队伍。有条件的镇(街道)探索在便民服务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配齐配强专兼职代办队伍,提升帮办代办服务能力;嘎查村(社区)至少确定1—2名专职代办员,提供无偿帮办代办服务。依托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等,充实基层帮办代办力量,强化帮办代办服务。以代办员责任清单的形式明确细化代办员职责,并将帮办代办服务纳入年度考核机制。
(三)规范两级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模式
1.打造“化零为整、化整为零、全程代理”的服务模式。由各便民服务站收集企业群众的政务服务需求,将资料带到便民服务中心,由便民服务中心分拣办理。对市级政务事项,协调本级审批部门及时受理办结;对区级政务事项,及时通过政务一体化平台、行业审批系统或安排人员定期送往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区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结后,将办件结果通过政务一体化平台、行业审批系统或邮寄的方式送达各便民服务中心,再由便民服务中心分发回便民服务站。通过各便民服务中心(站)、区政务服务中心分段接力,实现企业群众的办事需求全程代理。
2.进一步健全完善帮办代办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两级基层政务服务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延时错时服务、上门服务等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实现预约服务常态化,要按照“一号对外”的原则,公布预约服务电话,建立健全预约服务机制,在周末及节假日为企业群众提供预约错时服务,真正做到 “365天政务服务不打烊”。
3.同步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快推进各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接入电子政务外网。根据实际需求,整合社保、医保、公安、税务、不动产、公积金等自助服务功能,推动更多事项全程自助查询办理。
(四)开展两级政务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行动
按照《关于政务服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五进”行动的工作方案》(昆职转办发〔2023〕1号)要求,各镇(街道)、嘎查村(社区)要推动政务服务关口前移、服务下沉、多点通办,实现“就近办”、“马上办”、“网上办”,打造嘎查村(社区)“15分钟便民服务圈”。要建立帮办代办员队伍,无偿为农牧民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切实解决偏远地区办事路程远、沟通难、成本高的问题,推动实现大部分民生事项“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要建立“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众“绿色通道”,各镇(街道)、嘎查村(社区)要强化服务支撑,针对行动不便的群众,根据自身需求,通过物流寄送、政务服务直通车等形式,开展免费上门服务、居家服务。
(五)建立两级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台账式管理机制
按照《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台账式管理机制的通知》(昆审批服务字〔2023〕29号)要求,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帮办代办进展逐项登记,及时跟踪更新各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台账、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帮办代办工作台账,形成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快推动落实
各镇(街道)、嘎查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紧盯目标任务,明确专人,积极作为,配合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加快推进基层帮办代办工作落实。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对制定的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清单进行公示,对标对表、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相关区级职能部门要结合帮办代办事项明确专人与各街镇进行对接,明确办理流程、结果反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确保事项能办、好办、快办。
(二)强化考评考核
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将对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帮办代办工作进行督查考评,纳入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以及全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中。畅通投诉监督渠道,通过“好差评”、意见箱、邮箱、“12345热线”、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受理企业群众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将对帮办代办工作表现纳入年底绩效考核,作为考评重要依据。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镇(街道)、嘎查村(社区)要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场所、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媒介等宣传方式,提升社会知晓度,提高企业群众参与度,营造良好氛围。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就办理事项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服务效能,更好更快解决群众需求。积极收集整理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主动上报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以树立榜样,鼓舞干劲,进一步增强政务服务团队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
附件:1.昆都仑区镇(街道)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清单
2.昆都仑区嘎查村(社区)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清单
3.昆都仑区镇(街道)代办员基础责任清单
4.昆都仑区嘎查村(社区)代办员基础责任清单
附件1
昆都仑区镇(街道)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清单
序号 | 所属行业部门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实施层级 |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
1 |
区医保局
区医保局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单位参保登记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 |
2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职工参保登记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 | |
3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公共服务 | 旗县区级,镇(街道)级 | |
4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 门(急)诊费用报销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 | |
5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 转诊备案、外埠长期居住人员住院费用 报销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 | |
6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 探亲、公出急诊住院费用报销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 | |
7 |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 产前检查费支付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 | |
8 |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 生育医疗费支付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 | |
|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 | |
10 |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 生育津贴支付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 | |
11 | 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 公共服务 | 旗县区级、镇(街道)级 | |
12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各类优抚补助对象的认定 | 各类优抚补助对象的认定 | 行政确认 | 旗县区级 |
13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 发放 | 行政给付 | 旗县区级 | |
14 | 区民政局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 理补贴发放 | 其他行政权力 | 旗县区级、镇(街道)级 |
| 老年人福利补贴 | 老年人福利补贴 | 行政给付 | 镇(街道)级 | |
16 | 区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 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 务成果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17 | 失业登记 | 失业登记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18 |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19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20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申领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21 |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 领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 | |||
23 |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个人参保证明打印) |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个人参保证明打印)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 | |||
24 |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 | |||
25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申请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 | |||
26 | 区审批服务局 | 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的审批 | 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镇(街道)级 | ||
27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 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行政许可 | 镇(街道)级 | |||
28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 工审批 | 行政许可 | 镇(街道)级 | |||
29 |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镇(街道)级 | |||
30 |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 行政许可 | 镇(街道)级 | |||
31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 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行政许可 | 镇(街道)级 |
32 | 区住建局 |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审批 |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 设施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镇(街道)级 |
33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行政许可 | 镇(街道)级 | |
34 | 区自然资源分局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镇(街道)级 |
35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镇(街道)级 | |
36 | 区农牧局 | 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的审批 | 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 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镇(街道)级 |
37 | 区卫健委 | 生育登记 | 生育登记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 |
38 | 生育政策 | 生育登记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39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公共服务 | 镇(街道)级 | |
40 |
|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41 | 办理《残疾人证》 | 残疾人证注销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42 | 办理《残疾人证》 | 残疾人证挂失补办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44 | 区交管大队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换领、补领驾驶证和注销驾驶资格 | 行政许可 | 旗县区级 |
附件2
昆都仑区嘎查村(社区)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清单
序号 | 所属行业 部门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实施层级 |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
1 | 区医保局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 公共服务 | 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2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3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4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5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6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7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8 | 区民政局 | 老年人福利补贴 | 老年人福利补贴 | 行政给付 | 镇(街道)级 |
9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10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11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12 |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13 | 社会保险费缴纳 | 社会保险费缴纳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 养老保险供养亲属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 养老保险供养亲属领取待遇资 格认证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15 |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个人参保证明打印)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 | |
16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 | |
17 | 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 | 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18 | 区卫健委 | 生育登记 | 生育登记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 |
19 | 生育政策 | 生育登记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20 | 区残联
|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21 | 办理《残疾人证》 | 残疾人证换领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
22 | 区供电 分公司 | 新装及增容用电申请业务 | 居民新装及增容用电申请项目 | 公共服务 | 市级,旗县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附件3
昆都仑区镇(街道)代办员基础责任清单
1.负责解答、咨询、受理、办理帮办代办申请。
2.负责将受理的代办件送交区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窗口。
3.负责将办理好的材料和结果送交申请人,并做好资料归档、满意度评价回访及帮办代办全过程信息记录工作,及时收集便民服务站帮办代办工作台账,并与便民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工作台账合并按时向区政务服务中心报备。
4.负责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申请人。
5.负责掌握便民服务中心基本情况和帮办代办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积极宣传帮办代办工作。
附件4
昆都仑区嘎查村(社区)代办员
基础责任清单
1.负责解答、咨询、受理、办理帮办代办申请。
2.负责将受理的代办件送交便民服务中心帮办代办窗口。
3.负责将办理好的材料和结果送交申请人,并做好资料归档、满意度评价回访及帮办代办全过程信息记录工作,及时更新帮办代办工作台账,并按时向便民服务中心报备。
4.负责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申请人。
5.负责掌握便民服务站基本情况和帮办代办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积极宣传帮办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