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被抽样单位:包头市昆都仑区民族东路大福林餐饮店;
抽样单编号:XBJ25150203173731252、XBJ25150203173731253;
抽样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民族东路华丽家族小区31-101;
样品名称:盘子、碗;
检验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处理。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6日


蒙公网安备
150203020004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