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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3 02:59  发布单位:昆区市场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13201   [字体: ]  打印保存 

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所、各市场、各超市、各药店、各餐饮单位

按照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积极组织贯彻落实。

 

 

 

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日

 

 

 

 

 

 

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维护和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为根本目的,把疫情防控摆在当前最重要的位置,对照工作职责,找准市场监管工作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控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二、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调整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长:王金芬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曙景  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宏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福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世秋  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员:

佟福年  办公室主任

樊瑞芳  政工股股长

   法制宣传股股长

   信用监管股股长  

王春旭  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价格监督股股长

王存海  市场规范、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股股长

王文斌  质量安全认证计量标准化监管股股长

苗云飞  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负责人

            餐饮服务监管股副股长

        庞星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知识产权保护监督股股长

高汉青  药品和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股副股长

刘红蕾  阿尔丁大街市场监管所所长

任志忠  前进道市场监管所所长

杨云鹏  卜尔汉图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杨志忠  昆工路市场监管所所长

段超志  昆北市场监管所所长

   团结大街市场监管所所长

   白云路市场监管所所长

车顺良  林荫路市场监管所所长

   少先路市场监管所所长

   沼潭市场监管所所长

赵国强  市府东路市场监管所所长

姬二云  鞍山道市场监管所所长

   黄河西路市场监管所所长

   友谊大街市场监管所所长

   昆河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负责统筹协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飞担任,联络员苗云飞,电话:17604726639。办公室下设食品生产、流通监督检查组、餐饮服务监督检查组、药品和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组、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价格监督检查组、网络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组、宣传舆论组6个专项工作组。

三、工作部署

(一)食品生产、流通监督检查组:具体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内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行业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结合本行业特点和实际,制定应对疫情的工作方案;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严禁活禽、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生产销售。(责任部门:各业务股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餐饮服务监督检查组:具体负责餐饮领域内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经营者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应对疫情的工作方案;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严禁活禽、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生产销售;严厉打击餐饮加工过程中的相关违法行为。(责任部门:餐饮服务监督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药品和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组:具体负责对药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药械销售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责任部门:药品和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四)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价格监督检查组:具体负责保障市场供给和物价稳定,维护市场秩序,加强质量监控。(责任部门:各业务股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网络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组:具体负责网络食品药品线上线下销售联合检查工作,严厉打击网络销售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市场规范、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六)舆论宣传组:负责全区疫情防控和疫情处置的宣传报道,负责宣传防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责任部门:各业务股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四、防控措施

(一)严把准入关口,确保食品安全及从业人员管控。一是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严格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经营进口冷链食品需提供检验检疫证明、入境及当地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报关单等材料,录入“蒙冷链”追溯系统,建立专门通道、专区、专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方可销售。二是继续落实多点位核酸检测工作,严格落实六大冷库每周人员核酸检测工作,落实每周市场、超市、餐饮行业每周人员、食品、环境核酸检测工作。三是督促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店内人员务必每日测温、店内环境每日做好消杀工作,并做好记录,上岗必须陪戴口罩;进店顾客必须佩戴口罩、测温、扫行程码;对顾客使用过的购物车、储物柜严格落实“一客一消”制,并配有相应记录;严格落实收银台1米线制度,充分利用店内播音循环播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员工疫苗接种人员明细台账,附已接种证明,无法接种人员需提供医学证明;四是在餐饮服务方面,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原则,对十桌以上聚餐要到辖区市场所报备。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日常管理,要严格就餐人员落实测体温、查验健康码、戴口罩、通风消毒、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加强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体温监测;正确使用空调;严格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相关材料;禁止采购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的活体动物;倡导公筷制、分餐制,制止餐饮浪费;外送的餐食须采用封签管理,外卖配送从业人员应符合健康和疫情防控要求等。

(二)加强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做好相关信息登记报告工作。要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疫苗的监督管理。药店继续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药店必须张贴健康行程二维码,所有进店购药顾客必须扫码进入;提示进店购买药品的顾客佩戴口罩,安排专人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查;对购买感冒、退烧、止咳、抗病毒4类药品的要实名登记购买人员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药店从业人员每天营业前必须测量体温、按要求穿工作服、佩戴口罩,同时要做好经营场所消杀工作;从业人员要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未接种的人员要出具医院诊断证明;各药店要保障好防疫物资的供应。

(三)加强网络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开展联防联控共同做好疫病防控工作。要积极与网信办、邮政管理、电信管理、交通卫生健康、农牧、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线上监测和线下联合监管工作。重点加强网上活禽、野生动物及其生鲜产品销售联合监测,运输环节联合查堵,储存销售环节联合检查等三项工作,严厉打击网络销售、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违法行为。

(四)加强价格市场监管,维护药械用品价格稳定。要重点关注涉及防控肺炎相关医疗用品、药品、食品的价格动态。严防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借机涨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引导,加大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求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做好明码标价,落实好保供稳价措施。

(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涉疫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强化案件线索的搜集、严判和调查, 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无法提供产品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生产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制售伪劣口罩、药械价格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力震慑违法分子。

五、防控工作要求

(一)强化值班制度,确保疫情防控信息畅通。局机关、市场所全面落实值班制度,要求代班领导、各股所长、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二)加强宣传报道,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要密切关注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加大正面宣传和科普宣传力度,对利用疫情跟风炒作各类谣言,及时辟谣以正视听。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报送本地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进展,如遇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对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经营进口冷链食品、野生动物及活禽交易和哄抬防控肺炎消杀用品、蔬菜、肉食价格上涨等问题及时转办分流,并限时查办并反馈。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于每日下午4点前,将当日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报各相关检查组,由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的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

 

 

                     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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