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文号 | 人社厅函〔2025〕79号 | |
| 成文日期 | 公文时效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4号),我们修订了《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试点省份可结合实际,对《规程》进行细化和完善。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反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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