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职工培训
服务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A类职业(工种)基本培训课时不少于260课时,每人每次基准补贴标准1800元;B类职业(工种)基本培训课时不少于200课时,每人每次基准补贴标准1300元;C类职业(工种)基本培训课时不少于56课时,每人每次基准补贴标准600元。培训后取得证书的,按照自治区现行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70%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培训补贴。
2.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政策要点: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于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
服务对象:依法参保缴费: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裁员率达标: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信用良好: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当地环保政策,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非关停企业:)非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
补贴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3.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政策要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照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底。
4.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政策要点: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六类人员,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按照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现行政策执行。
服务对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参保缴费的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现行政策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尚未发布最新政策。)取得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中查询到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补贴标准: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500元;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2000元。
5.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服务对象:1.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10%(超过100 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补贴标准: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 400万元,贷款期限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贷款实际利率的50%由财政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