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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都仑区林业草原发展和生态建设“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3-01-30 16:40  发布单位:昆区发改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12455   [字体: ]  打印保存 

包头市昆都仑区林业草原发展和生态建设“十四五”规划

 

 

 

 

 

昆都仑区农牧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前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3月5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提出:“要保护好内蒙古生态环境,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这些观点明确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和定位,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十三五”期间,昆都仑区委、区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实际行动深刻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高度重视持续推进林业建设工作,把发展林业作为建设优良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 遵循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兴区、绿色惠民的道路。

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既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又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事业,担负着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职责。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高昆都仑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质量,特编制《包头市昆都仑区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十四五”规划》。本规划依据 《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十四五”国家林草工作发展相关要求制定,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目  

第一章  十三五林业草原发展回顾

1.1 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就

1.2 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  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的背景与机遇

2.1 发展背景

2.2 发展新机遇

第三章  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3.1 指导思想

3.2 规划原则

3.3 建设目标

3.3.1 总目标

3.3.2 目标指标体系

第四章  总体布局

4.1 林业草原功能区划

4.2 重点建设区域及治理措施

第五章  建设任务

5.1 健全森林草原生态网络

5.2 提升森林草原生态健康

5.3 林业草原生态产业建设

5.4 加强森林草原支撑保障

5.5 森林草原资源管理

5.6 林长制建设

5.7 开展林、草、湿三年碳汇行动

第六章  保障措施

6.1 落实规划实施责任

6.2 完善林业草原投入体系

6.3 加强科技创新推广

6.4 健全林业草原机构队伍

6.5 强化规划实施监督



第一章  “十三五”林业草原发展回顾

1.1 “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期间,昆都仑区紧紧围绕公路、村屯、厂矿园区、城镇周边和大青山南坡等重点区(以下简称“五大重点区域”)域绿化工程,本着从 重数量向重质量、重规模向重效益 转变的思路,夯实项目数量,提升项目质量。通过生态建设项目实施,至十三五期末,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资源保持稳定。截止2020年底,昆都仑区林地面积为5974.01公顷,林地面积占总土地面积19.85%,森林覆盖率14.1%,林木绿化率22.38%。草原面积11825.33公顷,草原植被盖度40%。(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等数据来源于昆都仑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与林草湿融合数据初步成果)

1.1.1 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提升,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十三五”期间,昆都仑区先后在“五大重点区域”实施造林绿化项目680.67公顷,特别是大青山南坡治理工程,工程实施成效显著。

完成的其他生态建设项目包括:实施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补植32公顷、实施绿化养护任务553.33公顷、实施林业工程管护7266.67公顷。随着各项工程的实施,林地面积稳步增长,森林资源质量逐渐提升。

1.1.2 北部生态屏障日趋稳固

2020年昆都仑河家湿地公园顺利通过国家专家组验收,成为包头市第二个国家级湿地公园。

昆都仑区委、区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梅力更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设立区级山长,严管严惩保护区内私挖滥采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厉处置环境违法突出问题,并积极打造以昆河国家湿地公园为纽带、连接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梅力更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绿色生态屏障,高标准建设北部生态基地。目前,北部生态系统辐射效应不断增强,形成了集中连片、成带连网的5.5万亩绿色生态屏障。

1.1.3 自然保护地全面启动整合优化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年下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到2025年,健全国家公园体制,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总体目标。根据《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为解决自然保护地界线不准确、权属争议等历史遗留问题,昆都仑区开展了全境范围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配套制定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及时启动了全境范围内各自然保护地评估和优化调整工作。目前昆都仑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第一阶段成果已经完成,处于“整合优化回头看”阶段。整合优化彻底后,昆都仑区将形成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为主体,边界、权属清晰,保护目标、保护对象明确,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重要的自然风景得到有效保护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1.1.4 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效果良好

十三五期间,昆都仑区以森林病虫害、鼠害等为代表的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控作为林业草原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落实防治责任,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实行分区监测、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等,并组织开展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各类森林病虫害扩散,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未造成大面积林业草原灾害。

1.1.5 严格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涉林涉草违法犯罪

十三五期间,昆都仑区依法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在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梅力更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设立区级山长,制定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巡查管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环保、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动,严管严惩保护区内私挖滥采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对涉林违法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开展多次专项行动严查涉林违法犯罪案件,严格规范使用林地审批审核,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分级保护、分类管理和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优先保障自治区、市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严厉打击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五年间,昆都仑区先后依法清退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内及沿线的工矿企业72家、搅拌站2家、其他项目2家;完成大青山及周边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6处修复治理矿坑、沙坑27处;开展废弃矿井(洞)专项整治,毁闭、封堵废弃矿井(洞)6个;清除林地违法图斑50个;开展系列专项行动24次,出动执法人员245人次,打击处理违法行为18起;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督察期间交办的71件群众举报问题全部办结对反馈的17项问题立行立改;完成国家 绿盾2018专项行动指出的3项问题整改。

1.2 存在的问题

1.2.1 森林草原质量仍需提高

昆都仑区森林草原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乔木林单位蓄积量79.43立方米/公顷,距全国平均水平仍有差距。森林结构中仍然存在纯林多、混交林少,人工林多、天然林少,整体森林林分结构、林龄结构、树种结构不合理、草原植被覆盖度不高等问题,森林草原生态功能和生态效益仍有提高空间。

1.2.2 管绿护绿责任重、压力大

随着近年来生态工程建设力度加大,昆都仑区森林面积不断增加,对森林资源利用程度不断深入,林业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的发生风险越来越高,管绿护绿任务也随之增大。当前昆都仑区森林资源保护的基础设施仍然薄弱,林业信息化和现代技术手段落后,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理能力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仍需不断提高。

1.2.3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仍需时间

昆都仑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旨在以坚持“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面积不减小、保护性质不改变”的原则,解决过去存在的范围交叉重叠、多头管理以及所涉及的基本农田、集体人工商品林、矿业权等多方面问题,但重新确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目标、理顺管理体制机制,与国土空间规划三条控制线相互衔接,仍需要时间和过程。

1.2.4 林业产业有待进一步调整结构

林业产业链目前仍集中在前端一、二产业,且二产加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具有全国或者区域知名度的林业产品较少,难以形成上下游产业链,资源综合利用率不高,亟需在龙头企业带领下,加强精细加工,产出高品质林业产品,提高附加值;林业第三产业多集中在生态旅游观光和配套餐饮服务,需进一步深挖潜力,精准把控市场需求,发展森林研学和森林康养,打造知名品牌。

1.2.5 基础设施设备仍需完善

由于历史多方面原因,昆都仑区目前重点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基础设施设备不够完善,巡护道路不足、巡护车辆短缺、自动监控设备投资难以保障以及资源管理系统和终端设备尚未配备到每一个基层护林员等,导致护绿管绿信息化程度较低,严重依靠人力劳动。

1.2.6 相关技术人才短缺

近年来,林业草原发展面临森林草原经营主体逐步多元化、林业服务体系建设薄弱、林业草原资源管理任务增多、保护难度增大的新常态,基层林业草原部门面临严重的技术人才短缺,本就基础薄弱的林业草原人才队伍出现断带,导致各项先进的设备和信息系统运转不畅,新的林业技术推广应用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业草原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二章  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的背景与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一系列重大部署的关键时期,是昆都仑区全面深化林业草原改革、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推动林长制改革机遇期,目前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昆都仑区林业草原改革机遇与挑战并存,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

2.1 发展背景

2.1.1 林业草原生态建设是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日益严重,极端天气频繁,而且受全球新冠疫情冲击,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世界经济严重衰退,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从国际发展看,各国普遍认识到了,林业草原在维护生态安全、淡水安全、生物安全、气候安全、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推进林业草原生态建设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特别是在新冠疫情冲击后,全球经济缓慢复苏的艰难时期,以林业草原为主体的生态建设将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缓解就业压力、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

2.1.2 林业草原生态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

林业草原生态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生态建设问题进行了深刻阐释,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我们必须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来促使生态文明建设更上新台阶非常关键,是科学之举。森林草原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保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愈发凸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林业和草原夯实生态根基、保护生态安全,加大力度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需要林业草原创造绿色财富、积累生态资本,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和生态经济;需要林业草原引领绿色理念、繁荣生态文明,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这些都是新时期赋予林业的新使命,也将为林业改革发展带来良好的发展环境。

2.2 发展新机遇

2.2.1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了40多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方案,从总体目标、基本理念、主要原则、重点任务、制度保障等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安排,不断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林业草原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国有林场改革、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等一系列重点工程不断开展,国家对林业草原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不断增加。随着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林业草原发展改革的潜力和红利将会不断释放。

2.2.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年4月修订。修订后的《森林法》、《草原法》加强了权属保护,明晰了产权,有利于调动林业草原经营主体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积极性;强调了森林分类经营,突出公益林和商品林主导功能;突出了规划引领,将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成为考核政府的重要约束性指标;强化了资源保护,提升了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深化了“放管服”改革,下放采伐限额审批权,删除木材生产计划、木材调拨等内容;突出了执法权威,强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监督检查手段,加大破坏森林草原资源案件惩处力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其中,将成为全行业全社会遵守的行为准则,全面深化林业草原改革的制度保障,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


第三章  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3.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全面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等作为贯穿十四五期间统筹昆都仑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重要抓手,创新体制机制、释放发展活力、巩固生态安全、助力脱贫攻坚,建立健全昆都仑区现代林业草原治理体系,提升昆都仑区林业草原治理能力,最终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林业草原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3.2 规划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把生态放在优先位置,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发展

依照昆都仑区的城市发展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国土空间规划,聚焦生态保护和新农村建设等国家和自治区的重点工程,以森林草原为主体,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各要素,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完善生态保护体系,构建完备的包头市生态系统,使之成为沿黄经济带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3、坚持问题导向,分区施策

结合区域和林情草情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保护、科学管理,解决好林业草原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科学配置树种和管控措施,持续推进低效、退化生态系统的治理修复。全面增强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实现林业治理体系现代化。

4、坚持政策保障,落实责任

逐步完善各项配套支持政策,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工程建设长效机制,同时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

3.3 建设目标

3.3.1 总目标

建设层次丰富、类型多样的网络化生态空间体系,促进城市系统与生态系统的互动与融合,推动土地空间资源在社会、经济、自然等各要素间的合理配置,明确管控指标、措施及建设指引,严格控制生态空间的建设及资源开发强度,持续维护生态系统。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生态惠民,健全昆都仑区现代林业草原治理体系。

3.3.2 目标指标体系

3.3.2.1 森林草原建设

通过林业草原增绿增效行动和重点工程的实施,到2025年,昆都仑区林地总面积维持在5974.01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15.6%左右林木总蓄积量达到23万立方米,林木绿化率达到并稳定在25%左右,到2055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18%以上,建成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高水平的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到2025年,有林地面积达到1710.74公顷,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野生动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等重点林业建设工程, 加快平原绿化工作,坚持保护也是发展、保护发展并重的基本原则,重点抓好公安、防火、森保、林政、种苗等各项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草原植被覆盖度稳定在50%左右。

3.3.2.2 森林草原健康

建立动植物保护台账,对重点保护动物做到定期观察和及时保护,湿地和陆地典型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主要栖息地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濒危动植物保护率显著提升。建立更加完善的森林草原防火体系,实现林火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结合本地实际,推进监测预警的智能化、检疫御灾的信息化、防治减灾的社会化、应急救灾的机动化进程,使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有效提升森林草原健康水平。

3.3.2.3 生态福利

切实提高森林储备、草原植被覆盖度,改善生活环境,使森林草原植被储碳量稳步提升。推进中心城区公共空间的更新改造,结合城市设计,提升城市绿色生态空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1%以上。着力推进环境提升和村庄建设,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实现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度。

3.3.2.4 生态产业

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发展一些以生态旅游为主的的示范性项目,增强农民持续增收能力,实现林业草原产值和农民综合收入双增长。林业草原总产值达到3亿元。充分利用自然优势,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的要求发展林业草原经济。

3.3.2.5 生态文化

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自然资源,依托城区公园以及自然保护地等自然空间,完善科普教育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增加和提升森林草原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地等区域内生态科普标识的数量和内容。

充分发挥这些场所自然文化体验、自然科普认知的功能,使得自然资源的文化功能得以更好地发挥。

昆都仑区林业草原发展十四五目标表

序号

指标

规划目标

指标属性

1

森林覆盖率(%

15.6

约束性

2

林木绿化率(%

24

约束性

3

林地总面积(公顷)

5974.01

约束性

4

林木总蓄积量(万立方米)

23

约束性

5

湿地保护率(%

70

约束性

6

森林火灾受害率(‰)

≥1

约束性

7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5

约束性

8

城市绿化覆盖率(%

≥41

预期性

9

林业产业综合产值(亿元)

≥3

预期性

10

草原植被覆盖度

50

预期性

注: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林地面积等数据根据“国土三调”数据测算


第四章  总体布局

4.1 林业草原功能区划

根据昆都仑区自然生态环境条件特征和资源利用的分异性,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要求,从北到南将昆都仑区划分为北部山地生态保育区,南部平原生态治理区和城市生态修复区三个林业草原功能区。

4.1.1 北部山地生态保育区

范围为昆都仑区北部大青山山地区域。根据科学规划、分级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以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梅力更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林地草原为重点,科学界定生态公益林,加强公益林保护力度,加大生态投入建设力度,提高对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内生物资源的森林草原经营,逐步提高森林草原质量,完善山区生态系统。具体工作中,继续实施“天保”、“三北”等林业草原重点工程,继续实施大青山南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扩大封山育林面积,强化封育措施,促进林木草原生长,提高林分质量。

4.1.2 南部平原生态治理区

范围为大青山山前平原地区。以过境昆都仑区的高速公路、国道两侧林地为重点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稳步推进造林绿化项目,以村镇绿化和成片造林为补充,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逐步形成网、带、片、点相结合,乔、灌、花、草相配套,功能齐全、特色明显的高标准平原绿化体系。修建林业专用道路,完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对辖区内的道路实施绿化,打造绿色畅通工程。

4.1.3 城市生态修复区

范围为昆都仑区城市规划区,该区域是昆都仑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人口密度最大的区域,人为活动频繁,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大,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强烈。但城区北部的大青山,形成了城市外围的生态屏障。该区域以完善城区绿地为重点,建设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及附属绿地,扩大城区森林面积,提高城市森林质量,逐步形成“林城相融”的良好格局。综合治理城区河道污染,保护黄河干、支流水生态安全,维护和改善河流湿地水体的水环境质量,扩大湿地生态容量、蓄集生态能量。

4.2 重点建设区域及治理措施

“十四五”期间,昆都仑区将对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梅力更自然保护区、昆都仑河国家湿地公园重点实施生态保护工程,对南部平原区全面进行防护林体系建设。在发展林业经济方面,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展生态旅游和以加工、储藏为主的林业草原龙头企业,积极培育林果市场,逐步形成企业连基地,基地带农户的产业链条。以沿河、沿路为重点,进一步搞好绿色通道补植以及完善造林成果抚育管护工作,并充分利用平原地区的沟、渠、路和四旁空地,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不断推动用材林的健康发展。最后要加大政府对林业草原建设投入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第五章  建设任务

5.1 健全森林草原生态网络

十三五以来,昆都仑区围绕“生态立区”发展战略,坚持把生态修复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环节,坚定不移地打生态品牌、做绿色文章,持续推进生态建设,并重点实施了“五大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全境范围内森林草原面积持续稳定,森林草原质量明显提高,境内森林草原生态网络体系日趋完善。

十四五期间,昆都仑区将紧扣林长制改革工作,开展“面上提质增绿、线上查漏补缺,点上创建示范”,全面提升和健全森林健康网络体系。

5.1.1造林成果巩固

落实森林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加强造林成果巩固,统筹人工更新造林和零星植树等,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同时加强宣传,积极探索碳汇林业建设,开展林业草原碳汇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气候变化、碳汇林业草原、碳补偿的了解,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意识、造林固碳意识。

重点开展乡村房前屋后绿化提升,结合村庄绿化美化需求,栽植经济类果树;荒山荒地查漏补缺,因地制宜栽植乡土树种,提升森林景观;单位(居民小区)、城镇周边和景区周边依据实际情况,在有条件的地方突出身边增绿充分利用可绿化空间,实现应绿尽绿。

5.1.2 森林草原生态廊道建设

结合林长制改革,开展森林草原生态廊道提升。对辖区内铁路和公路及时绿化,采用乔、灌、草结合的方式形成防护功能齐备、景观层次丰富、色彩搭配和谐的森林景观长廊。对已绿化的公路、铁路缺株断带、树种单一、防护功能较差的林带,进行补绿扩带、优化调整或更新改造,营造复层景观林,培育混交林,提高绿化美化水平。

5.2 提升森林草原生态健康

5.2.1 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

1、公益林落界

以林地“一张图”、公益林区划落界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为依据,将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精准落实到山头地块,精准认定到林权权利人,做到图地相符、权属明确、四至界限清晰、数据准确、图表册、人证卡等资料规范齐全。区划界定公益林要统筹兼顾生态保护需要和林权权利人利益。在区划界定过程中,对非国有林,由地方政府出面征得林权权利人的同意,并与林权权利人签订区划界定书,确保公益林四至界线清楚、林权归属明晰、资源数据准确。

2、落实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制度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文件精神,到 2022 年,昆都仑区要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建立天然林用途管制制度、健全天然林修复制度、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天然林管护举措;到 2025 年,保持天然林面积稳定2940.23公顷左右,实现质量持续提高。

强化公益林和天然林的管护措施,完善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制度,国有公益林由国有林场等林业经营管理单位组织管护;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天然林由乡(苏木、镇)聘请专职或兼职护林员管护,切实将管护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员,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严格禁止一切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到十四五末,完善由乡(苏木、镇)、行政村和管护站点组成的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组织体系,实现公益林、天然林管护全覆盖。

3、探索提高公益林和天然林的生态补偿

尝试协调政府、财政部梦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缩小公益林、天然林与商品林经营收益差距,提升广大林农保护公益林和天然林的积极性。同时,探索依据区域生态功能定位,对林业重点生态保护区域内的集体公益林、天然林,通过政府赎买和租赁等方式,探索建立生产经营退出机制,妥善处理生态保护与林农承包经营之间的矛盾,探索创新公平合理、权责分明、利益协调的集体公益林、天然林赎买和租赁制度。

5.2.2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十四五”期间,昆都仑区将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步推进辖区内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小、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科学评估,一地一策,解决自然保护地存在的成建制乡镇村庄在保护地范围、基本农田、矿业权等历史遗留问题,实事求是、统筹协调,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协调三条控制线划定。待成果公布后,逐步完成后续工作。

同时充分发挥牵头单位的组织协调能力、调动协同单位的参与积极性,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自然保护地,探索创新相应的保护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工作清单,推进林长制改革的同时,实现系统保护、完整保护、严格保护。

5.3 林业草原生态产业建设

1、林下经济产业建设

大力推广林药、林禽、林菌等种植养殖模式,整合资源优势,打造具有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片区,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组织模式,促进林下经济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同时,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林下经济产品深加工产业链,进一步提升林下经济效益扩展林业发展空间。提升林下经济生产组织化水平,发展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引进和培育林下经济种植龙头企业,按照“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组织模式,推进林下经济向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发展,实现林下经济产销一体化经营。建立重点林下经济产品品质的质量标准,规范并完善林下中药材品种选育、种植、加工、仓储的标准化技术体系,完善林下中药材生产、经营质量规范,进一步提升林下经济产品高质量发展。引进和培育林下经济产品深加工企业,延长林下经济产业链,壮大产业规模,打造以林下经济为主体的现代林业示范区,进一步提高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林农收入。

2、加快推进第三产业

充分利用昆都仑区的生态人文优势,构建以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为主体,以森林旅游人家、旅游度假区等为补充的生态旅游网络体系。推进“旅游+发展模式,推动旅游与康养、文化等融合发展,提升服务水平,整合森林、湿地资源,开展景区品质提升,继续加强自然保护地及风景名胜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景观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景区服务质量。

加快森林草原康养产业建设,依托昆区森林、湿地资源、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气候条件优势,发展建设各类森林康养基地、森林康养小镇和森林康养人家等。进一步推动与旅游、中医药、林下经济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开发森林草原康养新产品,扩展森林康草原养发展空间。扎实做好生态旅游宣传营销工作。

5.4 加强森林草原支撑保障

5.4.1 森林草原防火

加大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能力建设,使重点区域林火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善森林火灾责任体系,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在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适当新建和维修瞭望塔,发挥其在大面积林区草原火情监测中的作用。通过综合监测手段,建成集高山瞭望、视频监控、飞机巡航和地面巡护的立体林火预警监测体系,提升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和火情实时监测能力。

结合现有条件,新增2架无人机及附属设备,配备高倍望远镜10个,同时按照实际情况新建瞭望塔活改造老旧瞭望塔。

5.4.2 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

建立健全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和宣传体系,强化林业草原灾害防控,确保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结合“绿盾”行动强化森林植物检疫,加强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管理,加强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查,抓好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林场、苗圃、检疫检查站的检疫工作。在产地和调运检疫方面,规范检疫管理工作。加强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队伍的培训,举办药械技术培训班等,对现有检疫检验人员全面、定期开展技术培训,进一步提升昆都仑区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的科技水平。每年开展相关技术培训1期。

5.5 森林草原资源管理

完善林木采伐、林地草原保护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草原资源监测评价与动态管理,确保森林采伐总量控制在采伐限额以内,重点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草原审核率达到100%,涉林涉草案件查处率保持在95%以上。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盗伐滥伐、非法占用林地草原等违法行为。

1、强化森林草原资源监测评价与动态管理

强化森林、林木、林地草原消长变化的监测评价和动态管理,在现有林地草原“一张图”的基础上,完善森林资源、公益林、退耕还林、新造林以及自然保护地、草原等管理数据信息进一步推进林、草、湿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融合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督察、年度更新、公益林成效监测的数据整合;到 2022 年,逐步实现森林草原资源相关管理数据上图入库并及时更新,构建森林草原资源监测工作一张图;到 2025 年,实现森林资草原一张图管理、一个体系监测、“一套数”评价,为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信息。

2、野生动植物保护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巡护值守和执法检查,严防乱捕滥猎和毁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行为,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爱护并自主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

3、森林草原督察常态化管理

结合昆都仑区实际情况以及自治区级相关要求,每一季度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年终重点督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情况、森林草原督察案件查处整改情况,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问题,对涉林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难案要案,重点查处,确保违法案件数逐年下降。

4、探索基层林业草原行政执法

为解决机构改革后基层执法难的问题,探索委托街镇政府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林业草原行政执法。着力解决基层林业行政执法模式,将森林草原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防火与林木种苗、森林检疫、木材运输等林业草原行政案件的行政处罚权整合。到 2025 年,组建林业草原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形成职权清晰、权责一致的执法体制。

5.6 林长制建设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在昆都仑区全面推行林草长制,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各级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草长制责任体系,明确任务,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一林一草都专人专管、责任到人。

坚持生态优先、依法保护。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

坚持分类施策、科学治理。针对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规划、系统治理,宜林则林、宜 草则草、宜荒则荒,促进森林草原资源可持续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发展林草产业,推进森林草原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促进绿色惠民富民,增进人民群众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获得感。

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科学的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严肃考核评价纪律,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林草长制落地见效。     2021年12月底,初步建立起区级林草长制责任体系到2022年6月底,全面建立以相关街镇、村(嘎査)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草长制责任体系,构建权责严明、机制完善、监管严格、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实现森林草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5.7 开展林、草、湿三年碳汇行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指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全面提升昆都仑区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提高林、草、湿地碳汇能力,打造“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同时加强林、草、湿地碳汇计量监测和统计。2021年底完成对辖区内林地及森林、草原、湿地的分布、质量调查摸底。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物量、年生长量调查和固碳特性综合分析,完善林、草、湿地在温室气体排放统计端口的数据。科学测算林业、草原、湿地等碳汇量规模,2023年完成编制昆都仑区林业、草原、湿地碳增汇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安排实施林、草、湿地碳增汇重点工程,进一步优化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结构与布局,明确林、草、湿地碳增汇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 

目前昆都仑区森林、草原、湿地、城市绿地的年固碳总量约为26.09万吨,其中:森林年固碳量约为5.29万吨,草原年固碳量约为1.06万吨,湿地年固碳量约为0.43万吨,城市绿地年固碳量约为19.31 万吨。

2021年2023年通过科学开展包头市国土绿化水土保持林建设项目、实施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草原保护修复、湿地保护修复等工程。新增绿化0.23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43%,湿地保护率提高到75%。林草湿地及城市绿地年固碳量达到26.26万吨(其中:森林年固碳量达到5.43万吨、草原年固碳量达到 1.06 万吨、湿地年固碳量达到0.46万吨、城市绿地年固碳量达到19.31万吨)。

2025年,通过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草原保护修复、湿地保护修复等工程,预计新增森林面积2500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5.6%,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0%,湿地保护率提高到70%。计划十四五期间,将继续向西北推进大青山南坡荒山治理工程的建设工作,预计林草湿地及城市绿地年固碳量达到27.22万吨(其中:森林年固碳量达到6.39万吨、草原年固碳量达到 1.06 万吨、湿地年固碳量达到0.46万吨、城市绿地年固碳量达到19.31万吨)


第六章  保障措施

6.1 落实规划实施责任

党委和政府是完成“十四五”林业草原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林业草原工作的领导,把林业草原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林业草原,及时协调和解决好林业草原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政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把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等“十四五”规划的约束性指标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推进林业草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发展现代林业草原、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对因保护不力致使森林草原资源受到严重破坏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6.2 完善林业草原投入体系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林业草原投入体系,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合理安排公共财政投入。将森林草原防火、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专项经费,对林业草原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实行财政预算。对非重点林业草原生态建设,政府也应在资金投入上实行优惠政策,对营造林给予补助。积极探索实行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以地换绿等多种方式新林业发展模式,推进造林、抚育、管护等任务由各类社会主体承担。改善林业草原投资和经营环境,引导企业、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资金投入,广泛吸纳社会各界资金注入到林业草原生产建设中。

进一步完善林业草原信贷资金扶持政策,加大对林业草原企业的信贷资金使用力度,鼓励众多林业草原企业更多更好使用林业信贷资金,进一步开展森林保险、林权抵押等林业草原投融资服务,进一步激发林业草原经济活力,促进林业草原稳步发展。财政部门及林权收储中心等相关单位应进一步完善资金的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工程的资金使用,加强监督管理,推动现代林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

6.3 加强科技创新推广

依靠林业草原科技创新,全面提高林业草原技术水平、综合生产力和竞争力。充分发挥各级林草长的纽带作用,重点抓好林业草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在实施林业项目时,要依靠高校和科研单位作为技术依托,提高科技含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林业草原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积极利用科技项目招投标等方式,建立起管理高效、运转协调的林业草原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林业草原科技推广机构的力量,大力推进“产学研”相结合,加快林业草原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步伐,为实现林业草原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6.4 健全林业草原机构队伍

健全各级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机构,完善权责一致、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全面实施科教兴林和人才强林战略,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骨干人才为重点,加大从高校引进人才的力度,统筹推进党政、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基层实用等各类林业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林业草原干部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满足新时代林业草原生态建设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加强人才队伍培训,不断加强林业草原相关人员素质能力建设,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激励人才向基层流动、到一线创业,优化基层森林草原经营人才配置机制。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着力造就一支适应林草长制改革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林业草原生态文明相关知识宣传工作,讲好森林草原故事,展现生态建设成就,树立优秀典型,营造全社会绿色生态发展氛围。

6.5 强化规划实施监督

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将规划的各项任务、工程和分解落实到各个区域和单位,通过任务目标考核机制将规划任务落地、责任到人、确保实效。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和对接工作,统筹各类林业草原生态空间规划,特别要注意推动林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共同推进规划实施,确保规划顺利完成。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实行年度绩效量化考评,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公布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规划目标完成情况。有关业务部门要根据业务职能和实际需要,组织编制一批重点专项规划,并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工作,进一步细化主要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确保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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