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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委监委工作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区委相关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为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提供支持保障,为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提供辅助性工作。
(二)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和先进典型等宣讲及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信息化宣传教育工作。
(三)负责开展对全区党员、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承担全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法规知识、形势政策教育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四)为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经济类案件查办、数据分析对比、财务报表审查、单位往来账目审查及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等提供技术支撑。
(五)为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开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政务、办案、网络信息技术等保障服务。
(六)为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相关职能提供服务保障,为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数据分析对比等提供技术支撑。
(七)负责为机关提供各相关领域政策研究的相关依据、技术职称等相关信息资料,对各类数据信息进行收集、汇总上报,开展相关工作监测评估服务工作。
(八)负责中心及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文书档案、音像资料档案、警示教育信息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
(九)负责中心及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事干部的日常考核、干部调动、人事档案审核等人事工作。
(十)承担中共包头市昆都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钢铁大街29号昆都仑区党政大楼三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472-2836828
负责人: 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