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道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 (法定公 开、其他)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对应职责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机关简介 | 机构职能及机构设置 | 机构职能 | 鞍山道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第二十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包头市昆都仑区鞍山道街道办事处 | 法定公开 |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网站 | √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务 公开 | |
机构设置 | 鞍山道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设置及机构职能 |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行政法规 | 每年1月31日前 | 包头市昆都仑区鞍山道街道办事处 | 法定公开 |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网站 | √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务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