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姬卉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推进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要求,所有在产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均须完成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工作。2021年,昆区动态更新土壤重点监管企业5家,其中4家为在产企业,1家为关停企业。11月20日前,昆区生态环境分局督促指导辖区4家在产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完成2021年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全部工作。
今年以来,昆区生态环境分局瞄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这一土壤污染防治主阵地,以污染预防为切入点,扎实推进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工作,着力夯实源头预防、风险管控、高效实施、强力监管的土壤环境质量管理工作基础,通过采取现场指导方式,多次下达文件《关于加快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风险管控工作的督办通知》,率先在全市完成了重点监管单位土壤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等工作,同时,相关企业对自行监测结果进行了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编辑 赵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