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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日报要闻版:临界预防让偏航青春回归正途
发布日期:2021-12-29 11:00  发布单位:宣传部  来源:包头日报   点击量:5207   [字体: ]  打印保存 

□记者 张燕青 通讯员 宋安琪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昆区人民检察院、昆区公安分局、昆区妇联、昆区关工委、昆区团委共同对10名未成年人开展了临界预防工作,并对其监护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

今年12月,昆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聚众斗殴案,案件中有十几名未成年人在实施斗殴行为时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再进入检察机关办案程序。但经检察官了解,发现他们都经常与社会不良青年交往,如不加强管教,有可能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为让这些孩子们真正认识自身行为的性质以及对他人的危害,反思自己的错误,昆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临界预防工作。

当天上午,公安机关通报了相关案情,检察官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训诫教育,训诫中分析了其实施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以及危害后果,要求涉案未成年人吸取教训,警钟长鸣,随后检察官向家长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并对监护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共同提醒、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关心、关注孩子们的心理状态。

听取训诫后,涉案未成年人分别表示认识到了错误行为的严重性,并保证今后会认真读书,遵纪守法。监护人对此次临界预防表示十分感激,及时训诫让孩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也给家长敲响了警钟。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以来,昆区人民检察院持续落实未检工作新需求,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但从办案实际中看,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仍不在少数,而针对该类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等措施规则有限,大多只对其进行简单的批评教育,不能真正将这些“误入歧途”的孩子引入正轨。为破解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屡改屡犯难题,突破机械与简单的就案办案模式,尽早实施临界预防成为了检察官手中的有力武器。

“未成年人处于生理、心理发生急剧变化的特殊时期,辨别是非、自我约束、行为控制和抵御不良诱惑的能力弱。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也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负责此案的检察官说。(编辑 赵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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