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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2-01-23 09:00  发布单位:宣传部  来源:包头市委组织部   点击量:3470   [字体: ]  打印保存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

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全市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焚烧祭祀用品的决定》,2022年1月30日0时至2月20日24时、3月1日0时至3月13日24时,包头市行政区域内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为倡导文明新风,改善大气环境、减少安全事故、营造舒适整洁的生活环境,现就带头执行相关禁燃规定,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做禁燃禁放的宣传员。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禁燃禁放规定,运用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方式宣传禁燃禁放的益处,倡导更安全、更环保、更健康的生活方式,让禁燃禁放成为广大居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正能量。

二、带头做禁燃禁放的践行者。党员干部要以实际行动带头落实禁燃禁放规定,自觉做移风易俗、崇尚科学的推动者和践行者,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用文明生活理念、健康生活方式、良好生活习惯营造低碳绿色、环保生活新风尚,共同营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三、带头做禁燃禁放的劝导者。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带头执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政府倡议,不储存、不售卖、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遇有在禁止时间、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焚烧祭祀用品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查处工作,维护社会秩序。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团结动员群众,遵守禁燃规定,以城市主人翁的姿态,热心参与、支持禁燃工作,自觉做禁燃排头兵,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让包头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市更宁静,为高质量建设绿色包头、宜居包头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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