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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6号)
发布日期:2022-02-21 14:00  发布单位:宣传部  来源: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点击量:5678   [字体: ]  打印保存 

2月20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发布《乌拉特前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对全旗实施封控管理的通告》(〔2022〕13号),鉴于目前自治区及包头市疫情发展态势,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凡从乌拉特前旗来(返)昆区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我区,并在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和单位进行报告,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请2月10日以来有乌拉特前旗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和单位进行报告,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通告发布之时没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进行14天健康监测,在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暂时不得外出,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三、请广大居民群众密切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动态,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呼和浩特市、满洲里市、乌拉特前旗等发生疫情地区和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四、对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昆人员仍然按照风险等级采取对应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及隔离观察等管控措施。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全区范围内各类展销会、宴会、庆典、招聘会等集体活动暂停运营。

六、各类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所有非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允许救治发热病例。

七、请广大居民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不去或少去人员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八、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从官方权威发布、主流新闻媒体等正规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保持健康积极心态,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

 

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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