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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6号)
发布日期:2022-03-02 23:43  发布单位:宣传部  来源: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点击量:5762   [字体: ]  打印保存 

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发展形势,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9号)继续执行,取消通告中第七条对进入公共场所人员须核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求。

请广大居民保持耐心,继续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流动,积极配合开展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共同守护好美好家园!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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