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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发布日期:2015-12-10 00:00  发布单位:昆区政府管理员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6562   [字体: ]  打印保存 

近期华北大部、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地区冷空气势力弱,地面受均压场控制,大气维持静稳状态。预计12月11-12日我区仍将维持重污染天气过程。按照《昆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我区将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提升至黄色预警。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建议
儿童、老年人和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卫生、医疗机构增加医护人员,延长相关疾病门诊工作时间。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等户外活动。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怠速运行时间。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昆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的要求,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道路交通等方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停止所有在建施工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严禁露天焚烧。对大气排污企业进一步严格管理,对重点企业实施驻厂式监管,确保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限排企业名单实施III级响应减排措施,重点企业减少10%的污染物排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煤质检测频次,禁止使用劣质煤。

昆区应急办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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