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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9 11:13  发布单位:昆区政府管理员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5705   [字体: ]  打印保存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包头市教育局工作安排,昆区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申报人员范围:


1.具有昆区户籍或在昆区工作(指有国家、企事业正式编制)的人员。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师范类及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和学历专业与申报教师资格学科不符的人员。


二、网上报名时间


正式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10月21日,期间每天8:30-17:30可网上申报。


三、政策要求


专业要求: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四、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 "中小学和幼儿园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的申请人员,请从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登陆,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类毕业生)请从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登陆,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2.上传照片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


3.核对所填的相关信息。


4.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5.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6.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确认现场办理。


7.请申请人在 "中国教师资格网" 上如实填写、打印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份(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 "思想品德鉴定意见" 表2份,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出具鉴定意见并加盖章。现场确认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同装订。


8.申请结束以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地点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五、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凡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请于10月2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昆区市民大厅二号楼C座,综合窗口进行现场确认(黄河大街与丰盈道交叉口西南角,乘坐55路、21路公交车可到)。


2.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下载A4纸正反打印),并本人签字。另附同一底片照片两张(小二寸和小一寸各一张);


(2)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出具《思想品德鉴定》材料2份;


(3)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教育教学能力条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体检表1份(现场确认时领取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8)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申请者,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9)发证时间: 12月29日-30日,地点:昆区教育局师资科(林荫南路与校园路十字路口西200米路南A座606室)。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所有在确认后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者请及时关注昆区教育信息网查看测试时间安排,并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昆 区 教 育 局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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