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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飞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失信事实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8-09-14 10:37  发布单位:昆区政府管理员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5468   [字体: ]  打印保存 

  2018年8月6日,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接到程先栋等34名劳动者投诉江苏飞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1029693元。经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江苏飞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13698132XF,法定代表人姓名:杨以建,身份证号: 32032419661201**** ,联系电话: 15852253999,地址:徐州高铁西绿地之窗商业广场办公楼AB及商业楼3-1401。我局2018年8月6日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昆人社监字令[2018]第791号),2018年8月9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昆人社监先告字[2018]第92号),2018年8月15日大队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昆人社监理字[2018]第10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昆人社监罚字[2018]第81号),要求该单位于2018年8月20日支付工人工资并缴纳罚款壹万元整,该单位只缴纳了罚款且说服工人进行撤诉,但并未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

  由于该公司未足额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导致投诉人程先栋等34名劳动者在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9月10日期间多次在区政府上访,并连续多日在我局办公场所聚众滋事,严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鉴于该公司拖欠工资时间较长、人数较多、金额较大,目前也未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存在上访隐患,严重影响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我局建议将江苏飞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列入社会法人劳动保障信用失信黑名单。

   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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