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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区2018年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2 10:05  发布单位:昆区政府管理员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5384   [字体: ]  打印保存 

区属各(企)机关事业单位:

  昆区2018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截止到2019年1月15日,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除外)。其中,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不含中小学教师);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在此基础上提前1年认定相应职称。

  2.初始认定工作不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只需在《初始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填写毕业证书编号。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存放本人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或服务单位进行职称申报。

  4.望各部门按要求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并做好备案工作。

  二、携带材料

  1.初始认定花名册和《初始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

  2.2018年的继续教育审验卡和继续教育证书及上一年度的考核表。

  3.初始认定所需表格从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专业技术人员" 一栏下载,也可以从昆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下载相关材料。

  4.二寸照片2张(近期、免冠、白底、彩色、下方标注与二代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5.申报地址:昆区市民大厅7号楼208房间。

  咨询电话:5990204

  附件:1.初始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doc
                  2.初始认定人员花名表.xls.xls
 

  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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