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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
发布日期:2021-06-08 09:07  发布单位:信息督查室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点击量:1596   [字体: ]  打印保存 
索  引  号:000014349/2021-00051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公安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成文日期:2021年05月28日标  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发文字号:国办函〔2021〕58号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7日主  题  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21〕58号公安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海关总署、药监局: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同意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增列α-苯乙酰乙酸甲酯、α-乙酰乙酰苯胺、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酸和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酯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增列苯乙腈、γ-丁内酯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5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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