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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2021年度杰出人才奖评选
发布日期:2021-05-06 15:13  发布单位:信息督查室  来源:内蒙古日报   点击量:2158   [字体: ]  打印保存 

我区开展2021年度杰出人才奖评选


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表彰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

据了解,申报人员须在行业或学科领域内取得系统性、创新性成果,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得到社会公认,成果实施或技术应用对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或在国际或国内为自治区争得了荣誉,在本行业中享有盛名。

“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奖者由自治区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每人奖励20万元人民币,免征个人所得税。按照要求,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同意,由盟市、主管部门、中央驻自治区单位组织推荐。推荐人选材料经盟行署、市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同意,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汇总填写《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推荐申报人员一览表》,于5月25日前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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