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第七届包头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名 称: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第七届包头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 号: 包府发〔2021〕31号
索 引 号: 011536003/2021-00422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23日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21日
发布机构: 包头市人民政府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高等、高职院校,驻包部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76号)的有关规定,鉴于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工调整及部分组成人员人事变动,为保障包头仲裁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第七届包头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其中,驻会专职组成人员两名,其他组成人员均为兼职。现将第七届包头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牛芳泽 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李卫东 包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
副 主 任:安四虎 市工商联主席
呼建国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王瑛泽 包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
委 员:李首原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熊 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银金鑫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海军 中国银保监会包头监管分局副局长
胡明哲(女) 包钢集团总法律顾问
张建军 中国二冶集团法律事务部部长
朱海珅 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原院长
张承根 包头市律师协会会长
孟凡东 内蒙古天祺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 丽(女) 内蒙古嘉祺律师事务所主任
秘书处秘书长:李卫东 包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
今后,除主任、副主任外,如包头仲裁委员会其他委员发生变动,由包头仲裁委员会自行调整,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