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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1 10:57  发布单位:信息督查室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量:4155   [字体: ]  打印保存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名  称: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  号: 包府办发〔2022〕42号索 引 号: 011536003001/2022-00029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1日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资料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421

    (此件公开发布)


包头市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全面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把为人民谋幸福、让生活更美好作为鲜明主题,切实将人民城市建设管理的工作要求转化为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的务实行动,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以“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为依托,强化作风建设,树立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城市管理队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统领,通过实施违法建设、市容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整治,采取智管、细管、众管,落实街长制、下沉一线马路办公工作制度,使城市达到“环境优美、秩序井然、设施完善、道路通畅”的要求,实现城市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推动城市民生和居民生活环境有效改善,不断增加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平安感。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违法建设综合整治

对道路两侧的违法建设开展集中整治,特别对私搭乱建、破墙开店、私接门厅、私设扶梯、台阶(不包含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确定的特殊行业用于服务特定人群且不占用相邻公共空间的无障碍通道)、乱设护坡等违法建设开展全面整治,白云矿区、土右旗、达茂旗、固阳县参照开展专项行动。

1.制定实施方案。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要坚持高位推动,全面落实属地责任。一是立即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全面统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摸底排查、推进调度和考核验收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研究确定专项整治行动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三是积极动员部署,及时组织召开动员大会,逐级传导压力,全面夯实责任,确保攻坚整治工作稳妥、高效推进。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2全面摸清底数。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要科学统筹,组织协调所属街镇、社区、居委会、物业等部门开展联合摸底排查。一是以城市主次干道、城市精细化管理现场会观摩线路以及确定改造的背街小巷为重点,将道路两侧违法建设留存全景摄像资料,专人专职负责,同时实行动态监管;二是逐级落实排查责任,建立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工作机制,每周调度各旗、稀土高新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举措,以“一街一档”“一小区一卷”标准建立工作台账,以“一日一统”要求汇总摸排数据,精准、全面地摸清全市道路两侧违法建设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3实施精准施策。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要充分研判不同路段、不同区域的违法建设情况,采取针对性、差别化的拆除恢复和安全保障措施。一是明确责任人和施工工期,坚持“一类一策”“一街一方案”,分阶段、按步骤逐条逐项进行清理整治;二是要建立违法建设网格化、精细化巡防管控体系,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和联合惩戒效应,有效保障整治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二)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加强全域环境卫生整治。一是进一步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不断提高清扫保洁水平;二是全面排查和清理道路两侧、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裸露空地、农村牧区环境卫生问题,特别对拆迁工地及周边长期积存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发现一处、清理一处;三是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苏木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属地监管责任,结合全市街长制要求组建监管队伍,将辖区按照网格划分,明确责任人,完善长效巡查管控机制,确保无监管盲区、死角,同时严厉打击私设垃圾场、私自收费等行为。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2加强居民小区、农贸(便民)市场、商超、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一是进一步强化居民小区、农贸(便民)市场、商超、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特别要加强居民小区、市场进货和卸货区域、垃圾堆放点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严禁垃圾乱倾倒、乱堆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二是加大火车站、机场、客运站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力度;三是加强农贸(便民)市场、商超内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大抽查力度,严防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牵头单位: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3加大农村牧区环境卫生整治。一是持续加大农村牧区环境整治力度,提高农村牧区道路清扫保洁水平;二是对农村牧区房前屋后进行全面整治,合理配备专职保洁人员,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严格按照日产日清要求及时进行清运;三是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严禁出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四是完善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特别针对较远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探索建设小型焚烧炉或转运设施,提升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市容秩序规范整治。一是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要依法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结合实际规范道路,有序设置便民市场和早夜市,引导流动摊贩入市规范经营;二是设置便民市场或早夜市要增配生活垃圾分类桶和专职保洁人员,强化现场卫生管理;三是加大交通秩序管控,持续打击机动车随意停车、占道停车,清理大型机械、工程车辆、僵尸车等沿街随意停放;四是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合理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引导广大市民规范停车。五是加快公交站点提档升级。全面梳理公交站点设置情况,针对年久失修的公交站点要进行提档修复,对于没有设置单独公交站点的道路,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公交站点,同时将广告载体植入公交站点建设范围,有效提高公交站点广告位价值。六是加大健身器材维修更换。对全市范围内设置健身器材区域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带病使用。对于损坏无法使用的健身器材,要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修复或更换新设施,为广大老百姓提供良好的健身环境。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支队、包头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包头公交运输集团

、实施步骤

全市百日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2022412日前)明确任务,制定方案。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各有关部门对照整治内容,通过实地调查走访等形式,收集社情民意,完成现状调查,细化整治任务,研究制定整治计划、实施目标和具体路线图。

第二阶段(2022413日—731日)全面发动,实施整治。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各有关部门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整治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全面启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202281日以后)常态管控,精细管理。百日攻坚任务完成后,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攻坚成果,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包头市推进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按需召开会议,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和督促落实。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把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快速动员立即部署,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保证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每周至少调度一次工作开展情况,保证“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组织领导到位、落实措施到位。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百日攻坚行动计划,全面落实“马路办公”工作机制,细化“街长制”管理模式,明确推动举措,细化责任分工,实施挂图作战,倒排工期任务,对属于单个部门职责的工作要自觉完成,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要主动认领、主动协作,确保高效完成各项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本着百日攻坚行动计划见成效,市政府拟安排专项资金,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进行奖励。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对百日攻坚行动成效突出的三个旗县区予以奖励,对于攻坚进度较慢,成效不明显的后两个旗县区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督查考核。市政府将“百日攻坚”行动作为督查重点,对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各部门推动工作落实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对在推动工作中不重视、不负责、不作为的单位,通报批评。对在关键环节、重点工作、重要阶段出现重大失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开展宣传工作,呼吁广大市民对百日攻坚工作理解。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攻坚过程中的顽疾形成曝光机制,通过曝光推动问题整改,确保百日攻坚工作见成效。

 

附件:包头市推进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

      导小组


附件

 

包头市推进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在全市范围内有序推进百日攻坚行动,成立推进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副市长

  员:邬军军  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武志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田洪成  昆区区长

            白云喜  青山区区长

            张利军  东河区区长

            刘小平  九原区区长

                石拐区区长        

            李少强  市住建局局长

            王旭亮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范明师  市农牧局局长

                市商务局局长

            侯志学  市国资委主任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崔晓静  市体育局局长

            郭惠文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市乡村振兴局二级调研员    

            史建伟  公安局交管支队支队长

                市城投集团董事长

            杨瑞林  包头民航机场公司总经理

            陈立强  呼铁局包头车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全市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考核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执法局局长郭惠文

    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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