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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进入清查阶段
发布日期:2021-08-04 11:58  发布单位:信息督查室  来源:包头日报   点击量:154   [字体: ]  打印保存 

为全面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清查工作顺利开展,市普查办多举措确保清查工作高效推进。

市普查办向各旗县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市风险普查清查工作各阶段时间节点,要求各旗县区迅速行动起来投入到风险普查清查工作中。同时,召开相关会议对风险普查清查技术规范和系统操作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讲解、培训。

市普查办要求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风险普查清查对象的任务分工各司其职,认真排查,全面摸清调查对象的目录、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确保调查对象不重不漏。要求各地区按照风险普查清查工作涉及的10项调查类技术规范,对自然灾害承灾体、综合减灾能力2个大类、31个小类清查对象进行详细摸排,按照分工对行业部门统计汇总数据做好分类汇总和监督检查,在8月6日前清查成果报市普查办,后续市普查办也将针对清查数据采集质量审核进行重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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