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持续发力,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不断加大公共卫生投入,稳步提高公共卫生健康水平,加速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
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79元,较2015年增加39元,增长97.5%;较2020年增加5元,增长6.8%。截至目前,该局已累计拨付20566万元资金,其中上级补助19552万元,市本级补助1014万元,已全部下达各旗县区。
同时,2021年新增5元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增加5元,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统筹用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此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向辖区城乡居民提供14类45项服务,针对重点人群,如慢性病患者、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服务,着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