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因改革而兴,发展因改革而进。
这五年,市纪委监委始终注重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新作用,努力在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中走在前列,改革释放的治理效能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持久动力。
全方位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重点围绕“两责任”“两为主”,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制定完善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传导、督导、考核、约谈常态化等制度。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指导旗县区纪委监委承办上级纪委监委指定案件332件,立案295人。深入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先后出台提名考察办法4个,提名有关人选172名。有序推进市一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高职院校派驻机构改革,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五年来,市级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636件,立案492件,党纪政务处分378人,组织处理422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青山区监委成为全国首个挂牌的县级监察委员会。
推进监察职能向苏木乡镇(街道)、各类功能区和国有企业延伸,任命4名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为监察专员,赋予相应监察权限。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格局。
全链条优化纪检监察机制制度。围绕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职责,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送、协作配合、结果反馈、纪法双施双守,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等制度机制11项。围绕规范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流程,出台问题线索集体研判、处置备案、督查督办、内部审理等制度39项,建立健全问题和线索“双轨制”运行、“模块化”核查、“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工作模式,提高处置质量,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全领域推动纪检监察科技创新。把大数据理念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着力构建集智慧办案、智慧监督、智慧管理于一体的包头智慧纪检监察体系。建成首家自治区纪检监察大数据实验室包头研发应用中心,自主开发大数据查询、综合比对、分析研判、数据恢复、作战指挥等功能,推动大数据与审查调查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市县派驻三个层面、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以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重点监督和“两个责任”考核、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模块为主体的智慧监督“云”格局。研发线索督办、案件审理、车辆管理、政务督办、移动办公等系统平台,优化工作流程,提升管理水平。大数据分析研判、智慧精准监督、优化营商环境智慧监督、案件监督管理督办、审理全流程数字化管理等五项信息化成果荣获国家专利。
担当是成事之基,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鲜明特征。这五年,包头市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务实举措,也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包头风采,为全区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贡献了包头智慧。
改革没有终止符,奋斗永远在路上。站在新时代新起点新征程上,包头市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各领域改革,奋力推动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繁荣昌盛、欣欣向荣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