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委组织部获悉,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市农牧办、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乡村振兴中向重点嘎查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通知》,向全市61个乡村振兴重点嘎查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据了解,此次驻村干部的选派工作采取了“两头抓”的方式进行。不仅对以往全市26个脱贫村、重点帮扶村、相对后进村进行全覆盖选派,同时也对土右旗、达茂旗、固阳县有一定工作基础的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力求扶弱建强两不误。同时,驻村干部的人选标准也进一步提高,坚决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攻坚克难有担当,创新致富有办法的优秀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和经验丰富且尚未退休的老同志派下去支援嘎查村发展,确保驻村队伍有能力、有想法、有激情、有经验。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为确保驻村工作取得实效,派驻工作明确要求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要充分发挥支持和帮助作用,切实做到与嘎查村“两委”遇事共商、问题共解、责任共担,注意调动嘎查村“两委”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指导不领导、到位不越位、帮办不代替。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对履职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明确市委做好农村工作的决心和奖惩分明的用人导向,将驻村队伍打造成为一支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的乡村振兴尖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