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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助力经济发展​
发布日期:2021-10-13 10:05  发布单位:信息督查室  来源:包头日报   点击量:219   [字体: ]  打印保存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近日,包头市出台十项举措,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各级预算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预算管理职权,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并对执行结果负责,财政部门切实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管理和监督,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快转移支付分配下达。严格时限,市级财政部门接到自治区提前下达或预算执行中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后,在30日内分配下达到本级部门或相关旗县区。市本级预算安排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分别在人代会批准预算后的30日和60日内分配下达。对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转移支付,及时下达预算;对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转移支付,分期下达预算,或者先预付后结算。对自治区转贷的新增债券资金,要求资金到位后即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债券资金在稳增长中的效益。

落实落细财政代编预算。进一步规范代编预算的编列程序,严控代编预算规模,提高财政预算的精准性和到位率。对年初代编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严格按照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求及时落实到具体单位,确保资金支出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相衔接。

健全项目储备机制。准确把握中央、自治区政策导向,统筹做好项目整理、论证、立项、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建立项目招标采购、审价验收、变更调整等联动机制,加强项目库滚动管理,为项目争取资金“铺好路”、“架好桥”,真正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

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对各旗县区、各部门项目前期准备情况、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情况、预算指标下达及资金拨付情况、日常监督管理情况等进行定期督导调度,压实责任,推动落实。

建立奖励考核机制。完善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年度支出进度低于平均支出进度的本级部门,相应压缩其下年度预算安排规模;对年度支出进度排名后三位且考核进度未达标的旗县区,压缩其一定比例的切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用于排名前三位的旗县区,做到“奖优罚劣”。同时,将“支出进度”列入部门及旗县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和评价办法,通过平时监控和年终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方式,实事求是反映部门、旗县区的工作成绩。

强化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使用。建立更加严格的存量资金盘活机制,除科研项目资金外,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全部收回财政总预算;对不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按规定盘活统筹用于亟须资金支持的领域。

积极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全市上下始终树牢“过紧日子”思想,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压减一般性支出等举措,提高资金保障能力,积极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同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禁违规新增财政暂付款,严禁自行出台超出自身财政承受能力的重大支出政策。

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推动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做到指标单独下达、资金单独调拨、使用全程监控,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真正用在刀刃上。

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五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严禁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严禁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坚决杜绝违规“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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