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智慧昆都仑

智慧昆都仑

请用手机
扫码访问

无障碍浏览 适老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包头市信息 > 详情 返回上页
构建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信守法环境
发布日期:2021-11-15 11:03  发布单位:信息督查室  来源:包头日报   点击量:213   [字体: ]  打印保存 

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市中院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

公告中规定,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向执行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依法履行义务,不得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否则,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规定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具有隐藏、转移、故意损毁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以及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等十一种情形,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人民法院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行法院支持当事人通过律师调查令、执行悬赏等方式,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鼓励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被执行人提出刑事自诉。

公告中还提出欢迎社会公众踊跃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人民法院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加快建设高水平的平安包头、法治包头。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