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
记者从生态环境相关主管部门获悉,日前,我市制定并印发《包头市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对禁限范围内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进行了全面部署,不断强化超市、集贸市场、餐饮、外卖等重点领域和新兴行业的市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回收、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清理整治。
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等11个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昆区和青山区政府开展了检查核实工作,并结合其他旗县区及高新区管委会的自查核实,全面推动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其中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行动,重点对企业原材料进货是否符合要求、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情况、产品出厂自检或者委托检验情况等进行检查,在今年4月份对2家农用地膜生产企业进行抽检时,发现有1家不合格,属地市场监管局对此作出罚款1.2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企业已完成整改。
市邮政管理局针对“绿色快递”建设,组织开展快递企业执法检查29次,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检查网点及分拨中心124处,对所有快递品牌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约谈企业负责人3次,行政处罚1起。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将塑料污染整治工作纳入网格化监管,不断加大对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力度。同时,配合全市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依法查处塑料行业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出动环保执法人员700人次,排查涉塑企业18家,依法清理取缔8家。并对1家企业因VOC收集效率低、环保设施不规范给予了行政处罚。


蒙公网安备
150203020004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