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系统简政放权打通堵点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守护“人民防空为人民”初心的重要举措,自觉把优化营商环境与促进人防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在简政放权、打通堵点上动真格、抓落地,在规范审批、加强管理上下重手、出实招,在优化服务、提升效率上做文章、求实效,取得良好效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包头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要求,市人防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环节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推行审批事项“网上办、一次办”,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程序。市人防办充分利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受理、审核、审批,同时进一步精简各类办事材料和要件数量,做到凡无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实现办件单位最多“跑一次”。此外,还积极与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工程建设改革牵头部门沟通联系,通过梳理人防审批流程减少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环节,与新建民用建筑地下防空工程审批合并办理,优化审批流程。
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下功夫。落实“一窗式”综合受理工作模式,由前台工作人员统一收件、后台统一审批、出证,窗口统一发证;编制一次性告知书,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在市人防办门户网站公示,方便办件人员查询相关内容。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审批各阶段牵头部门的要求,依托“包头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专栏,开通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反馈的全流程网上服务模式,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实现了“不见面”审批。开展“容缺预审”审批制度,精简申请要件、压缩审批时限,持续推进“三减两优”工作。办理人防工程建设意见书申请要件从3件减为2件;将办理人防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为企业办理各类建设许可事项手续减负提速。
在此基础上,市人防办通过提高并联审批、集中办理审批全流程事项、优化竣工验收流程等方式,减少人防内部审报材料流转及建设单位到处跑的现象发生,既方便了建设单位,又减少了人防部门间材料的流转,进一步缩短各项手续办理审批时间。
下一步,市人防办将进一步在规范审批上出实招,在优化服务上求实效。通过与先进地区人防审批事项的对比,上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取消地面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建设项目的审批,人防部门通过“工改平台”网上共享材料进行备案,无需建设单位办理人防审批手续;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报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实现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各类建筑(有新建民用建筑除外),无需办理人防审批手续,由人防部门通过“工改平台”网上共享材料进行备案;进一步优化人防各科室、单位职能,减少业务交叉,集中审批,方便建设单位办理各项人防业务;根据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整体安排,办理施工许可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报告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人防相关审批事项内容要作出调整。


蒙公网安备
150203020004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