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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黄河湿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增有升
发布日期:2021-03-01 09:27  发布单位:信息督查室  来源:包头日报   点击量:361   [字体: ]  打印保存

包头黄河湿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增有升

   

2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面向公众正式发布了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这是32年来首次重大调整。新《名录》在原《名录》的基础上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

根据新版《名录》,多种包头黄河湿地内常见或有监测记录的野生鸟类保护级别也发生了变化。在目前监测到的231种鸟类中,属于国家Ⅰ级保护的有11种(新增1种,升级5种),国家Ⅱ级保护的有37种(新增11种)。具体包括卷羽鹈鹕(升为Ⅰ级)、青头潜鸭(新增Ⅰ级)、鸿雁(新增Ⅱ级)、斑头秋沙鸭(新增Ⅱ级)、小青脚鹬(升为Ⅰ级)、乌雕(升为Ⅰ级)、草原雕(升为Ⅰ级)、猎隼(升为Ⅰ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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