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合理确定划转事项
建立审管联动机制
我市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我市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为契机,创新完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突出关键环节进行流程再造,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的改革目标,着力构建高效便捷、权责明晰、统一协调、运行规范的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全力打造精简高效的政务生态和一流营商环境。
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市委编办在起草实施方案前,大量查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其他先行地区改革路径及先进经验,初步形成符合包头市实际工作的改革思路。坚持以“依法改革、于法有据,事权集中、审管分离,问题导向、务求实效和扎实有序、稳步推进”为基本原则,以逐步整合审批职责、建立审管联动工作机制、优化政务服务体系、完善专业技术支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为切入点,起草形成《包头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合理确定划转事项
市委编办联合市司法局、政务服务局与需划转事项的部门对拟划转事项进行多轮对接协商,明确审批频次高、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审管联系不紧密、办事链条短的事项列入划转范围;确因程序复杂、专业要求较高、需要技术支撑的事项暂不划转,仍采取“三集中、四到位”的审批模式,以便企利民。经多方协商意见统一,初步汇总形成《包头市相关部门划转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第一批)》。
建立审管联动机制
明确“审”“管”边界,建立衔接机制,全面加强“审”“管”联动。坚持“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推动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构建良好市场环境。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后,原承担审批职能的各部门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政策法规研究、制定规划标准、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建立信息双向反馈机制,政务服务局要及时将行政审批信息推送到主管(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主管(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要及时将相关政策法规、审批要素变动及执法信息反馈政务服务局,建立信息推送和接收跟踪落实制度,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鼓励旗县区申报改革试点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的重要手段。鼓励各旗县区积极申报改革试点,为包头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目前,昆都仑区已申报纳入改革试点范围,将昆都仑区政务服务局正式更名为昆都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同时从全区267项行政审批事项入手,梳理形成了共127项的第一批拟划转事项清单,下一步结合实际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切实配强工作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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