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1-5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8.5亿元,同比增长16.7%。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71.5亿元,同比增长17.2%,高于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速10.7个百分点。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329.4亿元,同比增长12.7%;餐饮收入59.1亿元,增长45.1%。
限上企业稳步复苏,新型业态加速发展。1-5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90.9亿元,同比增长28.5%。其中,商品零售84.7亿元,增长24.3%;餐饮收入6.2亿元,增长1.2倍。在包头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和九九吾电商企业的带动下,全市限上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8.5倍。
超七成商品销售增长,升级类商品持续热销。从分类零售额来看,在20个限上商品主要类值中,15个商品类别呈增长态势,占比超过七成,其中12个类别增速超过20%。升级类商品持续热销,其中,书报杂志类增长1.2倍,金银珠宝类增长69.4%,通信器材类增长59.4%,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85.2%,新能源汽车类增长32.2%。此外,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50.6%。
1-5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下降0.3%。从八大类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看,除食品烟酒类、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分别上涨1.8%和0.3%外,其余六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均呈下降态势。其中,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下降2.1%,降幅最大;衣着类价格下降1.9%,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下降1.6%,居住类和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均下降1.0%,医疗保健类价格下降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