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开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稀土发火新材料系列产品研发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的有关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要求,现将包头市开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稀土发火新材料系列产品研发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公众意见。
一、报告书全文、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3ngymnxK44ytQ7nA8gp4A?pwd=4dj3
提取码:4dj3
如需纸质报告书可与建设单位直接联系。
二、公众意见征求的公众范围
公众参与人员可以是建设项目周边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事业的人士,所提意见按照公众意见表的格式要求填写,并署个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等。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军堂
联系电话:18686154116
电子邮箱:176521901@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和报告书的索取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包头市开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