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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政办发〔2017〕18号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昆都仑区2017年老旧小区
综合整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区属、驻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昆都仑区2017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昆都仑区2017年老旧小区
综合整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 "百姓安居工程" 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包头市 "百姓安居工程" 实施方案》和昆区老旧小区整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整治原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区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切实落实区委、区政府 "重点民生工程" ,按照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市场运作、政策支持" 的原则,积极有序地推进昆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尽快改善昆区老旧小区整体面貌,提高人民群众居住生活质量。
(二)整治原则
1.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参与昆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2.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目标任务,逐年实施、稳步推进。
3.统筹兼顾、完善功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以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引领综合整治为原则,积极开展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地下管网更新改造、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善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保障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物业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
二、整治范围及任务
本次整治范围为昆区2008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2017年计划整治老旧小区27处,规模150万平方米。
三、整治标准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分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地下管网更新改造、环境综合整治三大类,整治标准分别如下:
(一)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包括外墙保温、屋顶、单元门、楼道及公共窗户、室内采暖系统供热计量、室外管网及热源平衡6项内容,改造完成后要做到建筑翻旧如新,立面色调均匀,整齐美观,与周围景观协调一致;
(二)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热、供气、直饮水等5项内容,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实施直饮水畅通工程、铺设燃气管道,改造后要做到同类管线综合布置,达到规范要求;
(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包括硬化、绿化、亮化、大门修缮安装、小区封闭、强弱电各类线路入地等6项内容,按社区划分原则,对规模较小的旧小区进行整合封闭,有条件的小区设置门房或必要的物业用房,结合居民意愿安装门禁和监控系统。按照 "新增为零、存量递减" 的原则,会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加大现场拆除力度,清理小区内违章建筑及各类私搭乱建。
整治完成后的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将更加完善,专业化物业服务和多元化准物业管理相结合的物业管理模式将全面推开,环境脏乱差和私搭乱建等突出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及生活质量。
四、组织保障及责任分工
为加强昆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昆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廉 冬(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郭如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白润宏(区房管局局长)
成 员:樊宏强(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万选如(昆河镇镇长)
纪 杰(前进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赵 波(鞍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梅华(少先街道办事处主任)
施振民(阿尔丁街道办事处主任)
薄 刚(沼潭街道党工委书记)
冯 萍(团结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景春(黄河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永昕(昆工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红艳(市府东路党工委书记)
周海飞(区发改局局长)
牛世旺(区财政局局长)
秦觅春(区城建局局长)
徐尉林(区审计局局长)
赵 强(区执法分局局长)
刘 伟(区信访局局长)
安 平(区供电分局局长)
白朝晖(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定期上报整治情况,办公室主任由白润宏兼任。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作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实施主体,负责研究制定全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牵头做好全区(单位)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改造任务;负责办理项目立项、报建、招投标、验收等各项手续;负责向上级争取全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配套资金;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有序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的监管;负责定期向区委、区政府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按照规定要求,落实各责任单位施工改造方案,确保符合施工标准和质量要求;配合昆区城市管理执法分局做好景观示范街创建工作。
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配合区执法局对施工现场的私搭乱建进行清理整治;负责做好社区居民的维稳信访工作。
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内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
区城乡建设局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中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管理。
区供电分局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中施工用电保障及安全用电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中的财政保障、工程审价等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中的跟踪审计工作。
区信访局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中的维稳信访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中的宣传工作;负责第一时间应对和处置媒体报道的负面新闻,始终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对于打造城区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力加快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在3月中旬完成,3月底前组织施工单位进场开工,6月初完成整治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将改造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通过向上级争取补贴资金等方式积极筹措改造资金。改造资金要专项用于全区(单位)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三)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结合各自任务,加快开展项目方案制定、立项、报建、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加强对施工质量及安全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整治工作要按照 "先地下、后地上" 、综合改造与分项改造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实施,尽量减少重复施工对居民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整治完成的小区要大力推行专业化物业服务和多元化准物业管理,实现 "改造一个、接管一个、管好一个" 的工作目标。
(四)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各相关部门每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情况汇总整理后,以专报形式上报区委、区政府。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召开例会,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区政府督查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主流媒体和悬挂标语、宣传栏、展板等宣传手段报道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统一对外发布改造工作信息,努力赢得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为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