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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10-19 10:14  发布单位:昆区司法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3809   [字体: ]  打印保存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承办各地区、政府各部门报送昆都仑区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三)负责各地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等工作。负责协调、上报全区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区法律专家库、区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9个内设机构,1个二级单位,15个基层司法所。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治指导股法治督察股行政执法监督与复议应诉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律师公证工作股、法律援助中心。1个二级单位为昆都仑区司法事务服务中心。15基层司法所分别为林荫司法所、鞍山司法所、昆河司法所、阿尔丁司法所、沼潭司法所、黄河西路司法所、市府东路司法所、团结司法所、前进司法所、昆工路司法所、友谊司法所、少先司法所、白云司法所、卜尔汉图司法所、昆北司法所


通讯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市民大厅3号楼

工作电话:0472-530538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法律援助中心办公时间按照昆都仑区市民大厅规定执行

负 责 人:明胜

 三、所属事业单位昆都仑区司法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做好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的法治保障工作。

(二)负责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研究、评估等工作。 

(三)做好区本级行政复议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办理区本级行政复议案件的立案申请、调查取证、听证质证、集体讨论、请示报告、文书送达、卷宗归档等相关工作;协助办理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引起的行政诉讼的应诉、赔偿事项,负责未经复议的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服务工作;协助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各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的行政辅助性工作;负责拟订行政复议工作的配套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实施行政复议法规中的相关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负责对全区行政复议的调查统计、分析研究,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负责全区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调查统计、分析研究,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使用与管理司法部、司法厅以及包头市司法局关于行政复议与应诉相关信息平台等其他综合性辅助工作。 

(四)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讯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市民大厅3号楼

工作电话:0472-530538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负 责 人: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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