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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财政局关于《包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9 10:00  发布单位:财政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6368   [字体: ]  打印保存 

昆区财政局关于《包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的公告公示

按照《包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包财农【2021】364号)文件精神,下达至我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支出方向,现将此项资金予以公告公示。

收文时间

指标文号

指标用途摘要

指标金额

资金来源

拨付单位

拨付金额

拨付日期

 

2021年7月5日

 

包财农【2021】364号

包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41万元

 

 

自治区

 

昆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41万元

 

2021年7月19日


 

合计

41万元



41万元


 

1、 公示单位:昆区财政局

2、  人:安毅

3、 联系电话:0472-2****90

4、 监督电话:0472-2****65

5、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6、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7、 通讯地址:包头市钢铁大街29号

8、 电子邮箱:138********@163.com

9、 公示期限:长期

                                                  昆区财政局

202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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