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4日,昆都仑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昆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昆应急字〔2022〕42号文件要求对包头市心源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1、2022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不完整,没有从业人员考核试卷。2、2021年和2022年未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六项的规定,对包头市心源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包头市心源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