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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尔汉图镇和平泵房一处580平方米厂房违法经营、充装、储存液化石油气案件
发布日期:2024-02-19 16:00  发布单位:昆区住建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469   [字体: ]  打印保存 

昆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当事人:

x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昆住建燃罚[2024]字第(001)

案件名称:

卜尔汉图镇和平泵房一处580平方米厂房违法经营、充装、储存液化石油气案件

处罚类别:

行政罚款

处罚事由:

在无燃气经营许可、无充装许可的前提下,在卜尔汉图镇和平泵房一处580平方米厂房内雇佣崔义、郝海光使用两台烃泵连接50立方米规格液化石油气槽车充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违规储存超量液化石油气、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的行为严重影响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节恶劣,且雇佣的崔义、郝海光充装操作人员无任何操作证书,灌装场所无燃气安全防护措施、电源线私搭乱接、槽车储存罐超期使用、使用非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拉运瓶装燃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处罚依据:

《包头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法定代表人姓名:

   袁xx

行政处罚结果:

罚款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零元

处罚生效期:

2024.2.1

处罚截止期:

2024.8.1

处罚机关:

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执行完毕

公示日期:

20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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