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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在阿吉奈道与青年路交叉口往南路东私自拉运餐厨垃圾
发布日期:2025-05-20 00:00  发布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30   [字体: ]  打印保存 

昆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当事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包昆城法环管罚决字2025第010号

案件名称:

**在阿吉奈道与青年路交叉口往南路东私自拉运餐厨垃圾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

**在阿吉奈道与青年路交叉口往南路东私自拉运餐厨垃圾

处罚依据:

《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税务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处罚结果:

罚款2000元(大写:人民币两千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25年5月15日

处罚截止期:

2025年5月20日

处罚机关:

昆都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执行完毕

信息提供部门:

昆都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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