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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编号: 233813
留言标题: 电费太高
留言内容: 我是昆区保利香槟业主,我们这电费是由物业收取,每月电费按0.604收取,楼下底店才5毛多,我们找了几回说降,找各种理由不给降,可到现在还是托着不降,这让老百姓怎么活,我希望电费我们自己交,不用物业收取,还扒我们一层,希望有关部门帮助我们电费由供电局来收
留言人姓名: 刘英 留言时间: 2020-07-25
回复情况: 已答复
回复单位: 昆区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20-07-27
回复内容: 反映人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昆区住建局已获悉。经调查了解:1.针对电费问题,物业项目负责人表示投诉人为公寓楼住户,公寓的分户电费未移交至供电局分户立项,所以电费为供电局针对总电表向物业公司收电费、物业公司根据每户分电表向业主收电费,0.604元/千瓦时的价格是根据线损费、人工抄表成本、周边商用电价等因素制定的。物业项目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寓楼仍拖欠物业公司9万2千余元电费,1个月前有4名公寓楼业主代表与物业公司协商降低电费标准问题,经与业主代表协商和向物业公司总部申请,物业项目负责人表示在公寓楼全体业主将电费补交齐后可在下一收费期将电费降至0.55元/千瓦时,但由于所欠电费一直未能补齐,所以一直未能降费。针对此情况,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供电监管办法》相关规定,建议向电力监管部反映电价问题。同时业主也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相关规定向属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召开联席会议,召集供电监管部门共同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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