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编号: | 233911 | ||
---|---|---|---|
留言标题: | 工伤 |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平台各位领导好,我2018.10.22日是在九原区阿嘎如泰鑫达金矿东13号脉因工受伤, 施工单位是浙江温州矿山工程有限公司驻鑫达项目部,工伤保险是上的温州社保局的,2020.6.21日在温州做的伤残鉴定,半个月以后单位的人只是口头上和我说伤残鉴定结果是九级,这个伤残鉴定结果是不是也应该给我一份,这个事情到哪里诉求,请各位领导提示提示 | ||
留言人姓名: | 董小军 | 留言时间: | 2020-09-06 |
回复情况: | 已答复 | ||
回复单位: | 昆区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20-09-09 |
回复内容: | 反映人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昆区人社局已获悉。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董小军于2018年10月22日在九原区阿嘎如泰鑫达金矿东13号脉因工受伤, 施工单位是浙江温州矿山工程有限公司驻鑫达项目部,工伤保险是上的温州社保局的,2020年6月21日在温州做的伤残鉴定,半个月以后单位的人只是口头上和他说伤残鉴定结果是九级,董小军询问这个伤残鉴定结果是不是也应该给他一份。 二、调查过程: 电话询问当事人情况,当事人说自己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口头通知其鉴定结果。 三、处理结果 告知当事人,按规定鉴定结果应该给本人一份,建议其拿着工伤认定决定书前往温州市人社局咨询,或者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