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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人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昆区教育局已获悉,经昆区教育局工作人员核实,为保证昆都仑区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包头市教育局《2021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1〕15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昆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遵循学前教育发展规律,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学前教育的政策与法规,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格局,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按照“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坚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年满三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昆区区属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昆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实施网上阳光招生。 (三)民办幼儿园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的精神,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实行自主招生,不受户籍、区域限制。 (四)优待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享受优待政策: 1.“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 2.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3. 符合《包头市教育局优化营商环境11项服务措施》和《昆区教育局优化营商环境10项服务措施》的规定,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人员子女; 符合优待政策的适龄幼儿不参与网报。符合第1条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符合第2、3条的,请监护人于5月10日8:30--5月20日17:30,持相关证件到昆区教育局A座307基础教育股进行资审,公示后安排入园。 三、招生程序 (一)招生前期准备 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办,园长为第一责任人。根据现有办园条件合理制定招生计划,明确招生办法及程序,做好招生期间的各项宣传引导、组织实施等准备工作。 (二)公布招生方案 4月26日包头市教育局在包头教育云平台(www.btjy.net)、“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公布全市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各旗县区幼儿园招生方案和政策解读,同步在“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昆都仑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方案》,请家长为幼儿选择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就读。 (三)关于昆区户籍适龄幼儿的招生程序 昆都仑区属公办幼儿园招生统一实行适龄幼儿网上预报名,各幼儿园进行审核、登记。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凡具有昆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由监护人在5月10日8:30--5月14日17:00期间,登录“包头教育云平台(www.btjy.net)”,点击“2021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 填报幼儿预报名信息。每名幼儿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一经点击“打印”功能,所有填报信息不得再做任何修改。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2.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5月16—17日由监护人持预报名表、户口薄、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带幼儿到已预报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交幼儿园留存。 适龄幼儿必须和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且房户统一。 3.若资审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审合格幼儿将全部招收。若资审合格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5月21日在“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名单。 4.5月26--27日昆区教育局将统一组织电脑派位,确定招生名单。 5.5月29日8:30--6月1日17:30,幼儿监护人登录包头教育云平台(www.btjy.net),点击“202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派位录取结果”,输入幼儿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录取结果。其他不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在资审工作结束后以电话或当面通知等形式告知监护人录取结果。 6.6月3日通过“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名单。 7.电脑派位成功或拟报名幼儿园通知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于6月4日、5日8:30--17:30到幼儿园报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名额。 8.昆区户籍电脑派位落空的幼儿,6月7日由监护人选择有空余学位的昆区区属公办或民办幼儿园报名。 (四)非昆区户籍适龄幼儿的招生程序 非昆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在招生期间由监护人选择昆区区属民办幼儿园报名,或者6月8日由监护人选择有空余学位的昆区区属公办幼儿园报名。 在招生期间,凡未按招生程序办理的,视为本年度不在昆区入园。为了便于家长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