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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编号: 241330
留言标题: 医保报销
留言内容: 在包钢医院看病的缴费发票丢失,相关费用医保还能报销吗?
留言人姓名: 张志钢 留言时间: 2021-02-26
回复情况: 已答复
回复单位: 昆区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1-03-01
回复内容: 反映人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昆区医疗保障局已获悉,经昆区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联系反映人,了解到是反映人母亲在包钢医院急诊(未住院不能在医院直报)发生的治疗费用应提交昆区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手工报销,因缴费发票丢失,需反映人在包钢医院医保科内复印发票(需加盖医保章),按医保政策满一年后到昆区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感谢您对昆区民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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