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区民委关于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备案的公示-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1〕8号)、《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内民委发〔202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昆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研究后提请昆区政府第14次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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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1〕8号)、《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内民委发〔202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昆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研究后提请昆区政府第14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决定申报包头市方吉原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保鲜库改造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8月24日—8月29日,凡对上述项目有意见或疑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昆都仑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反映。
接待时间: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2836758
联系人:张甲武、苏日娜
电子邮箱:kunqumw@163.com
昆都仑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
昆区民委关于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补助资金项目备案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1〕8号)的要求,我委对申报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库项目汇总表
旗(县、市、区)
项目
排序
项目名称
备注
昆区
1.
包头市方吉原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保鲜库改造项目
公示期自即8月24日—8月29日,凡对上述项目有意见或疑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昆都仑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反映。
接待时间: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2836758
联系人:张甲武、苏日娜
电子邮箱:kunqumw@163.com
昆都仑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