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昆区运管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昆区运管所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交发[2016]559号)和《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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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昆区运管所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交发[2016]559号)和《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包交发[2016]321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市道路运输行业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昆区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转变监督管理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行业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道路运输行业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意执法的部分问题,促进道路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双随机”制度,是指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道路运输行业行政监督检查的执法机制。我所随机抽查的范围包括:辖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辖区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一)抽查准备阶段
1.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内容、方式及要求等内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依据运管处政策法规科制定的《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市局核准后向社会公开。
抽查事项清单以外的《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不适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如:日常工作检查、未经审批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其违法行为查处等项目,运管继续开展日常检查、市场巡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2.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昆区运管所根据本辖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内容,建立各个事项抽查对象名录库。
抽查对象名录库:抽查对象库应涵盖经审批的本行业所有市场主体。
法制股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我所持有“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遗漏。
(二)抽查进行阶段
1.建立随机“摇号”程序。通过“摇号”方式,从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中分别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查要做到全程留痕,同时认真填写《随机“摇号”记录单》并留存,实现责任可追溯。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市场经营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依托信息平台进行道路运输市场经营企业和执法人员的随机抽取工作,提升双随机“摇号”功能。同时,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可邀请我处纪检监察室到场监督“摇号”抽查程序。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不超过辖区内市场主体的20%,抽查频次原则上每月不低于2次。对涉及“两客一危”的重点监管企业,以及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3.规范检查执法行为。经“摇号”程序抽取的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由监管单位掌握并注意保密。执法人员在检查每个市场主体时应不少于两人,并当场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规范填写《随机抽查现场记录表》。
(三)抽查后续阶段
1.及时处理抽查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做好惩处,及时纠正抽查对象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抽查部门应在7日内予以立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视违法违规情节轻重,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2.推进“双随机”信息公开。按照“谁抽查、谁公开”原则,运管所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办事窗口等载体,设立公示、公告专栏,同时依托“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目录、随机抽查处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市场主体诚信考核档案,将抽查结果列入本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道路运输市场主体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依托工作职能,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信息系统中,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业户,进行业务限制。
三、组织实施
1.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每年度,由随机抽查事项所涉及的业务科室提出“双随机”抽查计划,我所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转变“双随机”抽查方式。
2.“双随机”抽查的启动。根据年度计划,运管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执法检查方式、保密要求以及检查结果运用等),启动“双随机”抽查。
3.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按照“双随机”机制要求,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4.开展执法检查。指派一名负责人为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领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工作方案,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各运管所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执法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 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予以效能问责和责任追究。
(三) 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我所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并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