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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 商铺门头牌匾名称与营业执照不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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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 昆区林荫路以西东亚世纪城北馨合佳园6-109底店“专业减肥养生中心”与营业执照名称不否请问这种现象是否是允许的,另外该牌匾名称中“减肥、中心”应该是禁止使用的词语。为了营造良好而又文明的包头请相关部门对此类现象进行管理。 | ||
留言人姓名: | 刘小雨 | 留言时间: | 2021-06-02 |
回复情况: | 已答复 | ||
回复单位: | 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回复时间: | 2021-06-07 |
回复内容: | 反映人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获悉,2021年6月8日,经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河西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调查,情况属实,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已责令该店限期整改,工作人员已将处理结果告知反映人。感谢您对昆区民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