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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编制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政务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网站(http:www.nm-n-tax.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黄河大街与丰盈道交叉口南区间道向西200米路北,邮编:014010,电话:0472-5222799,传真:0472-5222640)。一、总体情况(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在昆都仑区人民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公开税费政策文件。(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2025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件,已办结。(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紧扣税收工作实际,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顶层设计与机制保障,持续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并主动将各项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监督之下,形成公开、透明的闭环管理。(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将着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法定主动公布内容集中发布、及时更新。同时,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解读与培训辅导,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覆盖范围,增强公开实效和社会影响力。(五)监督保障情况。立足政务公开中心工作,系统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首先组织开展阶段性回头看,检视既有进展与不足;继而专题研究,明确下一阶段工作重点与路径,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000行政规范性文件000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79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3213行政强制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7000007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000001(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000001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1000001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3000003(七)总计6000006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000001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000110000010012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25年,昆都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动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覆盖面还不够广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要强化制度执行,着力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数量和时效,确保网站内容更新更及时、呈现更丰富。二是要聚焦公开重点,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税费政策精准送达、应知尽知,助力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来源:昆区政府网 2026-01-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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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职能职责 优化工作流程 (外部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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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区政府网 2026-01-05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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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都仑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功能模块,新增个性化服务,同步推进实体办税服务厅与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一体化升级,构建线上智能办、线下帮代办、咨询实时答的全渠道办税体系,推动非接触式办税向智慧化精准化迭代。牵头部门:区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2.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深化政策全链条服务机制,通过深度解读+智能推送+精准辅导三位一体模式,推动惠企政策从制定出台到落地见效无缝衔接,实现中小企业政策匹配精准化、解读辅导专业化、红利释放快捷化,切实增强中小企业政策获得感和发展信心。牵头部门:区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3.开展税费政策宣传与申报辅导双提质行动。依托线上+线下驿站双轨联动模式,构建分层分类政策辅导体系,线上通过税企服务平台,开展靶向式政策推送与实时答疑,线下聚焦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等群体需求,开设定制化辅导课堂,围绕税费政策解析、申报流程指引、系统操作实务等核心内容进行模块化课程设计,并引入案例教学、互动答疑、模拟实操等多元形式提升培训实效。牵头部门:区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三)构建长效推进机制方面1.推动营商环境示范建设。按照自治区要求,结合我区自身产业发展特色,聚焦营商环境改革小切口,从强化科创资源保障、加强金融资源保障、优化涉企经营服务等多个方面,制定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营商环境举措,进一步巩固包你满意、包你放心营商环境品牌向上向好的发展势头。牵头部门:区政数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2.加强营商环境培训。围绕政策解读、服务提升、案例分析等多方面内容,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培训,推动参训人员准确把握政策导向,提升服务效能,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凝聚共识、夯实基础。牵头部门:区政数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3.强化政策解读与传播创新。各部门要组织业务骨干通过多种渠道加大重点惠企政策辅导力度,建立常态长效的政社合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等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作用,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通过短视频解读、政策直播等新模式开展惠企政策解读,扩大有效传播。牵头部门:相关单位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4.加强政策申兑人性化服务建设。各部门在为企业推送惠企政策时,要对惠企政策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评审规则等审查要点进行标注,保障政策精准推送给相关企业。加强免审即享政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惠企政策免审即享事项与操作流程,拓展政策免审即享覆盖面。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政数局、商务局、人社局、、工商联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四)构建政企沟通桥梁方面1.构建工商联+工作模式。实施同心助企行动,以职能部门+商会+企业形式,聚焦民营企业共性需求,围绕三在两找开展政策宣讲、银企对接等服务。深入民营企业开展下企业,问需求,解难题,送温暖走访调研活动。牵头部门:区工商联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2.打造民营企业服务平台。一是抓实项目申报与目标落实。指导企业筹备申报材料、审核项目资质,确保符合申报要求;提前储备优质项目并实施动态管理,保障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提升政策知晓与需求对接。通过线下入企解读+线上信息推送双渠道,让企业清晰了解惠企政策内容。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同时引导企业运用蒙企通等平台发布、对接需求,帮助其拓宽市场渠道。三是强化能力培训与服务协同。组织企业参与企业管理、技术创新等领域的培训交流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能力支持。此外,配合推进包头市民营企业服务站相关工作,协助企业拓展市场、寻找合作伙伴,助力企业发展。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3.提高开发区管理运营水平。以管委会+公司模式为核心,通过项目合作、产业共建、搭建联盟等市场化方式,主动争取与央企等其他重点企业、上市公司扩大交流合作,推动公司形成优势产业集群。牵头部门:昆都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五)创新创业方面1.实施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从完善科技型企业培育认定体系着手,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发展路径,推动钢铁、稀土、晶硅光伏和储能产业企业向高攀升、向新突破、向强进军。2025年年内科技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到180家以上。牵头部门:区科技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2.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力度。开展企业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产业链延伸和科技研发投入。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占比保持在50%以上,力争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数量突破50家。牵头部门:区科技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3.积极推动科技服务。积极引进、培育科技服务机构,加强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创新创业学院人才引领作用,重点举办博士人才包头行等各类创新创业培训活动、产学研合作及成果转化对接活动8场以上。牵头部门:区科技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4.创新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深入推进科技突围工程,聚焦关键技术、关键材料、关键装备,深化产学研合作,引导本地科研院所开放共享科研创新成果,打造内科大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在启川科创园建设技术成果登记点,定期征集发布一批高校院所、重点企业科技成果,常态化开展高价值成果遴选发布和转化交易搭桥行动,进一步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牵头部门:区科技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5.强化创新人才支撑。推动前三届大赛优秀项目,不断提升以赛引才、以才引才水平,力争年内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6个。牵头部门:区科技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六)投资贸易方面1.全力冲刺区外招商。聚焦我区16个重点产业领域,精准锁定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产业资源富集区域,建立动态目标企业库,定制化制定一企一策招商攻坚方案,着力引进一批具有强链补链效应、产业辐射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为我区产业能级提升注入强劲动能。牵头部门:区投资促进中心责任部门:招商引资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2.攻坚区外资金引进。聚焦我区在谈待签约项目与计划开工项目,逐户开展深度对接洽谈,做优做实项目全周期服务保障,健全主动发现问题精准研判问题高效解决问题闭环机制,逐一明确每个项目的开工建设、入库纳统、投产达效等关键节点时间,实行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项目早落地、早见效。牵头部门:区投资促进中心责任部门:招商引资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三、优化产业环境(一)市政设施接入方面1.推进排水许可办理。清晰界定办理流程并编制标准化《排水许可办理指南》,建立健全网上申报系统、依托线上平台与线下窗口多渠道精准告知申请材料清单,同步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在落实检测费用的前提下,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定期对已领证排水户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核查排水水质、水量及预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构建审批高效、监管有力、服务到位的排水许可闭环管理体系。牵头部门:区住建局责任部门:区执法局、政数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2.推进供热智慧化。组织第三方有资质单位编制《包头市昆都仑区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燃气、供热专项物联感知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将居民室温采集及供热智慧化服务监管平台建设纳入项目实施内容,完成招投标后督促中标单位加快居民室温采集设备安装进度和供热监测平台建设,切实将居民冬季投诉供热问题转变为监管部门主动发现问题,协调推动供热企业主动整改问题,引导居民自行改正室内采暖设施问题,形成供热、输送、用热全链条监管监测机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温暖度冬。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3.探索建立精准供热机制。鼓励引导大型商业综合体、政府机关办公楼、新建民用建筑安装热计量装置,实现计量收费,探索建立科学的供热计量收费机制。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4.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5年对辖区内阿八小区、一化小区等5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内容包括地下管网、道路硬化、屋面防水等,通过系统性改造,实现老旧小区从基础设施补短板到社区功能品质跃升的跨越。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二)人力资源方面1.精准招引培育人才。一是靶向引才,赋能产业。借助全国首批、自治区首家全国大学生实习实践就业服务基地优势,通过昆鹏归巢等宣介活动,帮助高校人才深入了解我区产业发展格局及前景,助力企业高效引才。二是创新机制,聚才强能。释放政策红利,推动事业编制企业用向事业编制平台用拓展。支持驻区高校在办好现有订单班冠名班的基础上,增设更多稀土、晶硅等相关专业,增强本土人才培养造血能力。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2.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一是科创载体强基。培育高能级创新平台,大力支持包钢、通威等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建立创新联合体、联合开展科技攻关,鼓励协鑫、美科等重点企业设立自治区级研发中心、申报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集聚吸引高层次科创人才。二是产业引才赋能。以创新创业大赛为契机,探索承办稀土产业论坛等活动,结合自治区英才兴蒙等人才政策,多方面多维度进行落地服务。三是校企联动聚才。积极融入全市全国高校招就处长包头行活动,以深度座谈、实地走访为纽带,搭建起高校与我区企业沟通的稳固桥梁。实施高校才企业用和企业才高校用,全力推动校企在人才互派互挂、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优化、实习就业安排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昆都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科技局、人社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3.优化人才生态环境。一是深化人才恳谈连心共商机制。建立常态化的人才恳谈会机制,定期邀请各领域人才代表和人才工作者交流座谈,对人才提出的意见建议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落实,搭建起与人才沟通交流的连心桥,增强人才归属感和认同感。二是健全专员服务贴心管家机制。建强人才工作专员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和服务标准。深入开展问候、问情、问需、问策四问活动,主动了解人才需求,为人才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贴心服务,解决住房、医疗、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实际问题,当好人才的贴心管家。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昆都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科技局、人社局、教育局,住建局、卫健委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4.探索政校企合作、产学研共赢新模式。通过政校企交流合作,积极探索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政府买单的政校企合作、产学研共赢的人才培养模式,开展政校企党建联盟,组织引导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前往高校,开展人才引育对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订单班工匠班冠名班校企共育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培养企业所需的技能人才。牵头部门:区人社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三)公共文化服务方面1.做好公共文化服务提升。结合群众文化需求特点,动态延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周末及节假日开放时长,有效覆盖工作日通勤人群、青少年、老年群体等不同时段文化需求,让公共文化空间成为市民随时可及的精神家园。构建流动文化服务矩阵,主动走进社区、乡村、厂区、校园等基层一线,常态化开展流动展览、惠民演出、阅读推广、艺术培训等菜单式文化活动,实现优质文化资源下沉配送,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享受触手可及的文化滋养。牵头部门:区文旅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2.大力实施消费提振行动。激发消费潜力、培育消费热点、扩大消费需求,在传统节假日常态化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举办高质量的作家见面会、学术讲座等,激发民众的阅读兴趣和创造力。牵头部门:区文旅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四)公共教育服务方面1.推动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落实《昆都仑区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着力建设覆盖幼儿园至高中全学段贯通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2.坚持招生入园服务一网通办原则。招生入园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反馈。减流程、减证明、减时间,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3.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入学优待政策。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学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五)城市生态环境方面1.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聚焦工业扬尘治理关键领域,扎实推进两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一是实施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仓储中心废钢区域料场封闭工程。二是推进包头市钢兴实业(集团)新星冶金原料有限公司原料棚建设项目。通过强化项目调度和过程管控,确保大气治理项目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高质量完工,切实提升工业物料储存环节的扬尘防控水平,为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提供坚实支撑。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2.提升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以改善入黄支流及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格落实6个我区地表水断面(昭君坟、画匠营子、磴口、三艮才入黄口、四道沙河入黄口、塔尔湾水文站)水质监测考核机制,通过强化流域污染防治、生态补水、入河排污口整治等综合措施,持续推进地表水水质达标攻坚,确保各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推动全区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全面满足全市考核要求。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六)基本养老服务方面1.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机制。巩固推广乐养昆区模式,继续开展我区乐养驿站、乐养餐厅建设,强化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和提升医养结合能力,着力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满足老年人原居享老服务需求。引导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探索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服务站点毗邻建设模式,促进医康养护深度融合。牵头部门:区民政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2.打造一刻钟养老助餐服务圈。依托现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养老机构、社会连锁型餐饮企业等助餐资源,打造养老站点+助餐连锁餐饮+助餐养老机构+助餐中央厨房+助餐相结合的模式,实现资源共享共建,进一步优化老年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点等功能布局,完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配置,构建多元化养老助餐服务供给模式,逐步打造一刻钟养老助餐服务圈。牵头部门:区民政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七)公共医疗服务方面1.倾心打造医疗高地。制定《关于进一步融入医疗高地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不断提升区属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建设能力,量身定制一院一策发展规划。推进公立医院管理机制制度改革,探索实行灵活多样的薪酬分配形式。持续推进编制数+编制控制数的方式招引急需紧缺人才,有效缓解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紧张问题。大力发展中(蒙)医特色诊疗服务,制定《昆区振兴中医药(蒙医药)行动2025年推进方案》,提升中医(蒙医)医疗服务能力,着力打造未病早预防、小病就近看、大病能会诊、慢病有管理的基层就医格局。牵头部门:区卫健委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2.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组团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活动,增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供给,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牵头部门:区卫健委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3.积极开展中医阁创建。按照每年递增2%~3%推进,预计2025年内完成1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的目标。牵头部门:区卫健委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四、优化法治环境(一)解决商业纠纷方面1.全面升级优化绿色通道。梳理现有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畅通,开辟快立、快审、快执通道。为企业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鉴定、在线保全、在线缴费等便捷诉讼服务。牵头部门:区人民法院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2.提升商业纠纷解决效率。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依法拓展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提高适用案件标的额。优化配置审判资源,打好小额诉讼、要素式审判、表格式审判、当庭判决组合拳,采取系列措施合并审理、同类案件集中开庭等模式,促进办案效能提升。牵头部门:区人民法院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3.深化数字法院建设。推动诉讼主体、诉讼类型、诉讼流程网上办全覆盖,拓展云法庭功能,推行诉讼费电子专用票据,实现线上申请、及时退费,在线生成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和提供电子发票。牵头部门:区人民法院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4.助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加大同街道、社区的沟通和对接,充分发挥综治中心、法官工作站职能作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将矛盾化解在当地、止于未讼。牵头部门:区人民法院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二)法治保障方面1.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依托法润昆都仑12348微信公众号持续开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与民营企业切身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线下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发放法治宣传手册、讲解法律问题,引导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牵头部门:区司法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执法单位,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结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验收工作,督促涉企行政执法单位夯实责任,规范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牵头部门:区司法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3.加强行政复议与纠纷化解机制衔接。与人民法院共同设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组建行政争议化解专家库,共同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对于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复议后可能存在行政诉讼的案件,充分与审判机关进行沟通会商,形成统一意见,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牵头部门:区司法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4.加强法治服务。组建69人+专业律师库,涵盖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等领域,推行点援制供受援人自主选律师。牵头部门:区司法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三)市场监管方面1.完善年报服务工作机制。创建24小时企业年报服务工作微信群,公示年报工作咨询专线电话。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专项培训,强化年报公示后续管理工作,实现市场监管、社保、税务等事项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推行多证合一年报,继续推行个体工商户纸质年报和网上年报双轨制,加强对2024年度新设立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宣传。牵头部门:区市场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2.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在执法办案中,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推行柔性执法,秉持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理念,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方式,沿用上级部门不予处罚清单、裁量基准等相关规定,切实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区市场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3.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在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严格落实谁起草、谁审查、谁制定、谁清理的责任机制,以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审查标准为依据,对政策内容进行全流程严格审查,确保出台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规定。牵头部门:区市场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商务局、住建局、农牧局、卫健委、应急局、司法局、民政局、文旅局、医保局、政数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4.创新招商引资新模式。充分调动、发挥产业优势、拓展工作思路、创新招商方式、降低招商成本、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招商,加强协调配合。同时服务先行,全程跟踪项目进度,提供帮扶,加速推进已开工项目,促其早日建成、早日投产、早日产生效益。牵头部门:区市场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五、优化信用环境(一)政务诚信方面1.聚焦诚信政府建设。规范涉企检查,推进行政管理信息十公示,建立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归集信用信息。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2.开展好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大力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加强对趋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的监督,以执法规范化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牵头部门:区司法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3.深化商务诚信建设。与银行合作推出金融优惠政策,实施信用全流程监管,归集承诺信息,推动行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发改委、市场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4.完善司法诚信保障。严格开展立案监督与撤案监督两项监督工作,聚焦防范以刑事手段不当干预经济纠纷,依法对涉市场主体案件进行审查,通过精准监督纠正不当司法行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区人民检察院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二)信用建设方面1.优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内蒙古包头昆都仑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进一步优化信用数据治理和数据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信用信息质量,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区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牵头部门: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人社局、应急局、政数局、市场局、农牧局、民政局、执法局、科技局、卫健委、公安分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司法局、文旅局、团区委、医疗保障局、统计局、退役局、法院、民委、检察院、商务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分局、工信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2.着力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质效。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内蒙古包头昆都仑区)全量归集纳税、水费、电费、燃气等信息,持续做好专项数据归集工作,提高数据报送时效性、合规性。牵头部门: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人社局、应急局、政数局、市场局、农牧局、民政局、执法局、科技局、卫健委、公安分局、财政局、司法局、文旅局、团区委、医疗保障局、统计局、退役局、民委、商务局、教育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3.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构建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以行业信用评价为重点的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充分运用国家推送的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推动评价信息有序共享和高效利用,为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提供支撑。牵头部门: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人社局、应急局、政数局、市场局、农牧局、民政局、执法局、科技局、卫健委、公安分局、财政局、司法局、文旅局、团区委、医疗保障局、统计局、退役局、民委、商务局、教育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4.深入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优化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办理流程,建立信用信息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人社局、应急局、政数局、市场局、农牧局、民政局、执法局、科技局、卫健委、公安分局、财政局、司法局、文旅局、团区委、医疗保障局、统计局、退役局、民委、商务局、教育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五最要求,对照目标任务,紧盯时间节点,快速行动抓部署、抓执行、抓督查、抓宣传、抓落实、抓见效。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双周汇总、每月调度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二)鼓励改革创新各责任单位要不断激发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鼓励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立足实际,推出更多原创性改革措施或复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持续攻坚突破阻碍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堵点难点,推动形成一批自主创新改革成果,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三)加大宣传力度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会同宣传部门以包你满意、包你放心为主题,持续通过网络、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渠道大力度、宽领域宣传报道,不断提高企业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率。要积极引导企业群众争当优化营商环境的参与者、促进者、推动者,让包头成为国资敢干、民资敢闯、外资敢投的发展高地。附件: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清单附件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清单.pdf文件:《昆都仑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昆区政府网 2025-10-23 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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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编制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政务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网站(http:www.nm-n-tax.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黄河大街与丰盈道交叉口南区间道向西200米路北,邮编:014010,电话:0472-5222799,传真:0472-5222640)。一、总体情况(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在昆都仑区人民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公开税费政策文件。(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集中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积极在网络媒体发布税收政策培训等信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及内容质量。(五)监督保障情况。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定期对信息工作开展检查工作,严格审核管理,做好各类公开上报信息的审核,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000规范性文件000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75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3380行政强制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3000003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000001(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2000002(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0000000(七)总计3000003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100010000000011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24年,昆都仑区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有待改进之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于进一步优化等。改进情况: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公开工作的任务要求,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聚焦政策落地见效,深入挖掘政策制度的深层次原因和考虑因素,提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创新税收政策解读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文字、图解等多种形式,制定高质量的税收政策宣传产品,提高信息公开的可视化程度和传播效果。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黄河大街与丰盈道交叉口南区间道向西200米路北,邮编:014010,电话:0472-5222799,传真:0472-5222640)。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来源:昆区政府网 2025-01-2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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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城镇机动车公共收费停车场备案办法》政策解读
、区发改委、区住建局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进行管理,管理办法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来源:昆区政府网 2024-12-30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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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都仑区城镇机动车公共收费停车场备案办法》的通知
存档。昆都仑区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为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路内(路缘石以下)机动车停车泊位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规划设置及秩序监管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昆河镇、卜尔汉图镇、昆北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场(包括大车停车场)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区域内路外(路缘石以上至合法建筑物之间)经营性收费机动车停车场的备案和静态停车秩序的监管工作。河西交管大队、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市场局、区、区发改委、区住建局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进行管理,管理办法可参照本办法执行。二、备案材料符合机动车停车场设置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公共收费停车场(泊位)经营者备案时应提供材料。(一)机动车公共收费停车场备案应当提供材料1.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委托运营的提交委托运营协议;2.停车场的基本信息:名称、位置、面积、泊位数量等;3.土地权属、规划批准材料;4.停车场测绘报告、平面示意图、实景图像资料;5.停车场经营承诺和管理制度。(二)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备案应当提供材料1.经营者的基本信息:企业名称、营业执照、联系方式;2.道路停车泊位的基本信息:位置、区域总面积、泊位数量、服务时间说明等;3.道路权属单位合法确定泊位经营单位的文件及合同材料;4.道路停车泊位的测绘报告、平面示意图和方位图、实景图像资料;5.停车泊位经营服务承诺书和管理制度等材料。三、备案时限机动车公共收费停车场和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在设置完成并投入运营后5日内,经营者应当到所在行政区域城管部门或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机关应当在5日内对备案企业一次性告知备案材料,符合备案条件的2个工作日后出具备案证明;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则在30个自然日内完成整改后出具备案证明,整改期间可正常营业;整改到期后仍未按照技术标准进行补正的,则不予备案。需要变更备案事项内筒的,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机关申请变更。四、备案编号机动车公共收费停车场和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具体编号由汉字、数字和字母组成,以蒙B010001D或者蒙B01L001T为例:蒙代表内蒙古;B代表包头市;前两位数字01为县(区、旗)代码;后四位数字0001为停车场序列编号,L001为道路停车泊位序列编号(编号需按顺序编写,不得空号);最后一位字母为停车场类型代码(政府定价类代码为D,市场调节价类代码为T)。昆都仑区旗县代码为:01五、工作职责区城管、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税务等部门和昆河镇、卜尔汉图镇、昆北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日常监管,具体如下:(一)区执法局1.组织对城区道路路缘石至两侧合法建筑物之间的区域科学设置停车泊位。2.根据公共停车场建设标准、城市交通发展状况和国家相关规定,对公共停车场进行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备案时限、程序,规范公共停车场运行秩序。3.对公共停车场车位施划、场内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停车设施设备等日常运营开展动态监督和管理工作。4.统筹协调区发改、区财政、区自然资源、区住建、区市场监管、区行政审批、区税务、区应急管理和区大数据等部门,开展数据信息整合和城市停车普查,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和停车基础数据库,并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平台。5.建立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公布公共停车场泊位的分布位置、数量及收费标准等信息,最大限度开放停车数据,促进停车信息共享。6.设立军警和持《残疾军人证》免费标识,做好持免费证件入场停车工作。7.建立与本行政区域交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道路路缘石以上静态机动车的日常执法工作,保持良好的机动车停车秩序。8.做好道路路缘石以上机动车停车管理的投诉应诉工作。(二)昆河镇、卜尔汉图镇、昆北街道办事处对照区执法局职责开展本辖区公共停车场规划、审批、建设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三)区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1.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规划、审批、建设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2.会同区自然资源、发改、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设置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并向社会公布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的位置、准停时段等信息,收费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应当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建立统一的道路路内停车标志、标识。3.根据道路条件、交通流量、停车需求变化等情形,结合社会公众意见,调整和管理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4.对设置的收费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备案和监管,建立备案流程和监管制度。(四)区发改委1.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规定的程序,制定实行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2.负责对执行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车设施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并按照权限公示本行政区域内执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机动车停车场的相关信息。(五)区财政局1.做好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利用公共资源设置的停车设施取得的收入,属于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应当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收入缴入同级财政国库。2.负责对执收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凡违反规定滞留、截留、挪用、坐支停车场有偿使用收入的执收单位,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六)区1.负责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纳税人缴纳税费征收管理工作,确保应收尽收。2.负责督导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纳税人按规定使用发票。3.负责依法查处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纳税人偷税漏税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七)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核实新申报机动车停车场是否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停车场专项规划、土地批准用途等相关要求,规划预留停车场用地。(八)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按照市政府及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确定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根据相关部门确定的公共收费停车场备案清单,强化价格备案和价格公示管理。(九)区住建局配合主管部门对公共机动车停车场建设项目以及附属设施含有公共机动车停车场的建设项目开展竣工联合验收。(十)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负责公共机动车停车场《营业执照》审核办理。六、附则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行,《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都仑区城镇公共收费停车场备案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昆府办发【2022】16号)同时废止。附件:机动车停车场设置技术标准.docx
来源:昆区政府网 2024-12-30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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