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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星级农贸市场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各盟市商务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群众生活,保障城市居民菜篮子稳定重要指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提升各类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水平,我厅制定了《星级农贸市场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现将《星级农贸市场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执行。对达到三星级以上(含)的农贸市场,可按照2021年自治区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给予政策支持,星级农贸市场名单请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报送至自治区商务厅。联系人:流通业发展处郭丽电话传真:0471-6945209邮箱:714813106@qq.com附件:《星级农贸市场管理考核评分细则》2021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2021年5月31日印发附件星级农贸市场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序号评定要素分值得分备注及改正意见一必要条件1市场近三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事故、疫情防控安全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一票否决2市场无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恶势力情况。二管理技术(700分)(一)环境卫生要求(150分)1新建或改建的市场应符合本地区的商业网点规划及建设要求。202场门应清洁、美观、有明确、完整的名称标识;市场周边环境整洁有序,无占道乱设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有序。203市场的人流、物流、车流应畅通有序,厅棚内的安全通道不应堆放杂物。104市场的地面应硬化、干燥、防滑、易于清洗、排水畅通。10序号评定要素分值得分备注及改正意见5交易厅(棚)内应通风、明亮。106市场内应按照果蔬类、鲜肉类、禽蛋类、粮油类、水产品、熟食品和调料品等大类分区,并明确标示。107鲜、活、生、熟、干、湿应相对集中,分开陈列销售。158场内应设置标准摊位或商品柜台,商品摆放整齐、干净。109现场食品加工间应设有加工间、加工环境和操作应符合《食品企业卫生通用规范》(GB14881-2013)。1510设有带洗手池的卫生间,保持卫生清洁,卫生间设置应满足市场人流量的需求,有醒目的标识标志。1511应有污水排放管道设施,排放标准符合当地环保部门要求。15(二)基础设施设备要求(150分)1应设立公告栏、服务办公室、投诉箱、投诉电话等公共服务设施,各类公共设施应有清晰的标识。202计量器具应使用电子秤,应检定合格且未超过检定周期。103应专设检定合格的公用电子公平秤,便民复称。15序号评定要素分值得分备注及改正意见4鲜活水产品交易应配备蓄养池、宰杀操作台、废弃物回收桶等设施,水产摊位前需设置下水。205冷藏(冻)产品应配备冷柜陈列,保持产品冷藏(冻)状态。256生鲜肉品应配备分割台,鼓励吊挂销售。107活禽交易区应封闭或半封闭,应有笼子,设有封闭集中宰杀区,产生垃圾及时处理。108直接入口的半成品、熟食品应有清洁、卫生外罩或覆盖物,不宜使用塑料布遮盖。出售散装食品应使用专用工具。159应有计量管理制度,定期检定计量器具。1010应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和相关辅助设施。15(三)食品质量安全要求(270分)1应设立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或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责任制度,公示质量承诺。102应建立进货索票索证和抽样检查制度。市场应向经销商索取食品进货票证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证明,对进入市场的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和监督管理,并有相应记录。10序号评定要素分值得分备注及改正意见3市场显著位置设检测室,检测设备齐全,有专职检测人员,每月检测项目不少于8种;实行专业化统一托管的市场,可以由托管公司实行统一抽检。304市场检测室每日检测的批次数量不少于15批次且不少于总经营户数的8%市场经营户少于20户的,每日检测不少于10个批次,每月非农药检测比例不少于30%。市场检测室应向消费者提供免费检测服务。305市场检测室建立检测台账,记录每日检测情况。106定性检测异常的食品农产品,举办者要监督经营者销毁,记录后处理情况,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107市场在显著位置每日公示当日检测情况,公示时间应在上午8:30之前。308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及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的标识、捆扎胶带,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109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相关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熟食从业人员应穿戴白大衣、白帽、白口罩操作,熟食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2010现场制作食品、散装食品及生鲜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质量标准,远离污染源,不应销售过期、变质、失效等质量不合格商品。1011应建立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立即停止销售。监督退市,并记录在案。1012应建立经销商协议准入制度,检查其合格经营资格,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明确食品经营安全责任。10序号评定要素分值得分备注及改正意见13应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如实记录经销商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经营产品和信用记录等信息,并及时更新。经销商退出市场后,其档案应至少保存二年。1014经销商应亮照经营,在摊位显著位置明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1015经销商应建立商品进货台账和批量销售台账。详实记录交易食品的供货商、品名、产地来源、进货时间、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以便产品追溯和召回。1016应建立经销商的奖惩制度,定期对诚信经营等良好行为进行奖励,对缺斤短两、欺行霸市、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及时处理。1017应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点。处理投诉应制度化,责任到人,限定时间,对处理结果和投诉者满意度进行详细记录。1018应建立价格管理制度,商品明码标价。1019市场管理人员应具备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从业资格,培训上岗。1020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应持有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健康证明。10(四)市场安全要求(110分)1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8),内部装修应符合《建筑内部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20序号评定要素分值得分备注及改正意见2市场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器材保持完好有效,市场内无违章用火用电,市场内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志,场内无吸烟现象。203应有消防管理制度,专人管理,定时安检。204市场应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管理人员和经销商进行食品安全、消防疫情防控的相关培训。205应建立食品检测、卫生防疫、疫情防控、环境卫生工作制度,国家公告的传染性疾病爆发时期,市场管理应符合《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GB19085-2003)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30(五)社会化调查(20分)1采取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网络评议、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市场日常卫生保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长效管理等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20三加分条件(100分)1场内豆制品经营户都配备防腐、防尘、防蝇的恒温设施。102实行果蔬菜皮净菜上市,开展场内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工作成效明显的。103市场全面使用环保型塑料购物袋,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工作成效明显的。10序号评定要素分值得分备注及改正意见4市场探索特色、多元、智慧、跨界、环保等新型业态,工作成效明显的。205设有顾客休息椅、残疾人专用设施、母婴哺乳室等便民服务的。206市场已开展信息化、智能化、集约化、专业化升级改造及管理的。30总分800备注:1.星级等级评定共分为★、★★、★★★、★★★★、★★★★★五个等级,各等级划分分值为:★(420-450分)、★★(450(含)-500分)、★★★(500(含)-550分)、★★★★(550(含)-650分)、★★★★★(650分及以上); 2.评分采用得分加权法,即总分=每项得分加权系数; 3.加权系数判断标准:加权系数1.0:完全达到规定要求,执行情况良好;加权系数0.8:基本达到要求,部分规定执行较好;加权系数0.6:基本达到要求,部分规定执行较好:加权系数0.4:基本达到要求需已执行,但有一定差距;加权系数为0: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4.一票否决项只要存在任意一小项即否决。
来源:昆区政府网 2026-03-31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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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力通店“12·30”一般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昆都仑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力通店1230一般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2026年2月27日昆都仑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力通店1230一般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目录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2(二)检维修单位情况(三)涉事设备情况(四)设施设备鉴定情况(五)合同签订情况二、直接经济损失三、事故经过四、事故救援和报告情况五、事故现场勘查情况六、事故发生的原因七、事故性质八、对事故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建议不予追责人员(1人)(二)建议进行行政处罚单位(1个)(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3人)九、事故防范措施2025年12月30日13时42分许,昆区团结大街和三八路交叉口永盛成超市力通店,员工燕XX进入运送货物的专用固定导轨升降平台后,平台瞬间发生坠落导致其受伤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72万元。接到事故报告后,包头市政府、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昆区政府、昆都仑公安分局、昆区应急管理局、昆区商务局、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昆区团结街道等单位负责人及专家组成员赶赴现场勘查并召开事故调查处理调度会。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昆都仑区人民政府于2026年1月7日成立了由昆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昆都仑公安分局、昆区商务局、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昆区总工会组成的昆都仑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力通店1230一般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三名技术专家及一名法律顾问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本着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并针对事故原因提出了防范措施。经认定,昆都仑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力通店1230一般机械伤害死亡事故是一起因员工违反液压升降平台操作规程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孟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4603241698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出版物零售【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食品小作坊经营【分支机构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分支机构经营】;电子烟零售【分支机构经营】;游艺娱乐活动【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零售;玩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柜台、摊位出租;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初级农产品收购;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化妆品零售【分支机构经营】;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鞋帽零售【分支机构经营】;服装服饰零售【分支机构经营】;食用农产品零售【分支机构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医用口罩零售【分支机构经营】;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礼品花卉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宠物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产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分支机构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二)检维修单位情况包头市起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2114456065E,注册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新光七村110国道包钢高速出口向西约500米路南,法定代表人:李世成。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起重机械的制造(凭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凭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冶金机械的制造、维修及配件的销售;铆焊;建筑机械、机械配件的安装、维修、销售;金属材料、塔式起重机;机械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三)涉事设备情况设备名称:固定导轨升降平台(图一)承载重量:450KG设备型号:SJD起升高度:9.5米起升速度:4-6mmin电机功率:4KW电源电压:380V制造日期:2019.10产品编号:H019181生产厂家:河南航欧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工作原理:升降作业平台上升时,利用电动机驱动液压油泵高速转动,通过液压油泵作用把液压油打入液压油缸内,高压液压油作用于油缸活塞杆使之向上伸出推动链轮架向上运动,通过固定在链轮架上的链轮带动链条运动,链条底端与运货平台相连,从而驱动升降作业平台上升。升降作业平台下降时,通过电气控制,打开下降电磁回油阀,在升降作业平台和货物自身重力作用下,升降作业平台自然下降,不需要电动机运转。图一设备铭牌(四)设施设备鉴定情况1.经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包头分院检验人员现场核查确认,事故设备铭牌标注名称为固定导轨升降平台,该平合通过液压泵驱动、链条悬挂、有封闭井道、有刚性导轨、沿刚性导轨垂直上下运行。经现场确认,该设备整体上不具备完整的货厢厢体结构及防止平台坠落的措施,且顶升方式不是直接顶升式,不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GBT7588.1-2020中关于液压驱动电梯的定义和要求,亦不符合《简易升降机安全规程》(GB28755-2012)对简易升降机的定义和要求。根据《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该设备未列入特种设备目录范围,不属于特种设备范畴。2.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产品质量鉴定意见书》(内质鉴[2026]2号):固定导轨升降平台坠落原因是发生卡滞故障后,超市工作人员未按照产品警示说明要求违规进入操作所致。3.技术专家组意见:依据现场勘查情况,四条钢丝绳,四条链条和平台直接连接,虽然连接平台的四根钢丝绳其中一根吊钩脱开,但在四条链条均完好的情形下不影响轿厢运行,现场测试平台可以停止在距地面200mm处,也可能是事发前就脱开或者事发时候急速坠落冲击下挣脱。目测四条轨道摩擦痕迹,平台轿厢运行存在偏心受力,在日常运行中易造成卡滞。结合坠落的速度,可推断坠落的瞬间,钢丝绳和链条均不受力,近乎自由落体运动。图二坠落过程示意图(五)合同签订情况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与包头市起重机制造有限公司2025年1月1日签订升降机(固定导轨升降平台)维修保养合同,合同期限至2026年3月31日。二、直接经济损失表1人员死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事故经过2025年12月30日13时42分许,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力通店保障专员燕XX手持工具,从二层接货口进入发生故障的货物专用固定导轨升降平台处理故障,平台瞬间发生坠落,将燕XX刮擦到平台内部,随着平台一同坠落至一层。四、事故救援和报告情况13时42分许,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力通店蔬菜水果理销员田XX看到燕XX从二楼走进固定导轨升降平台,然后燕XX随固定导轨升降平台一起掉下一楼,她经步梯跑到一楼碰到信息员范XX,告知燕XX从固定导轨升降平台掉下来了,范XX前往客服台告知翟XX打120,翟XX于13时44分拨打120急救电话,13时54分,120到达力通店,医护人员将燕XX抬出固定导轨升降平台进行急救后,送往包钢三医院,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5时28分确认死亡。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保障部副部长郭XX于14时许当面告知执行总裁宋XX后赶往力通店,到店后于14时57分安排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保障专员杨XX拨打110报警电话。五、事故现场勘查情况(一)事故发生在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力通店东侧的货运通道,设备名称为固定导轨升降平台(不属于特种设备),升降平台由货厢、导轨滚轮、油缸及液压泵站等组成。平台货箱尺寸:1.261.931.80m;纵向滚轮轴距:600mm;横向滚轮轴距:1450mm;导轨由70毫米方管焊接而成,连接平台的四条钢丝绳和四条链条均未发生断裂,未发生脱槽、脱出。图三设备结构(二)平台西北角处钢丝绳和固定端连接脱开。图四四条钢丝绳连接情况(三)事发时平台轿厢内货物重量约50kg。图五事发时轿厢内货物(四)液压泵、液压油管、液压油缸以及接口处未爆裂,液压油箱液位正常,现场无漏油情况。(五)电气连锁功能完好,三个楼层的进出货物门关闭时,平台轿厢才能上下运行,打开任何一个门,系统断电。六、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调查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仔细的调查询问、现场进行勘查,对收集到的各种证据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同时依据技术分析及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产品质量鉴定意见结果得出:(一)事故直接原因固定导轨升降平台发生故障后,燕XX无视升降平台警示标志警告,违反升降平台操作规程,冒险进入升降平台进行维修作业,违反了永盛成连锁超市液压升降平台操作规程中第三条第二项发现漏油、升降卡顿、按钮失灵等故障时,立即停止使用,切断电源,联系维修人员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事故间接原因1.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的规定。2.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力通店人员作为设备使用方,按照上货的程序,进货门位于一层东侧,出货门均位于西侧,在接送货物时无法避免人员必须进入轿厢,人员进入轿厢随轿厢坠落的风险没有得到及时的排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规定。七、事故性质经事故调查组对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后认定: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力通店1230一般机械伤害死亡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八、对事故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建议不予追责人员(1人)燕XX(身份证号15020319750910XXXX):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力通店故障专员,无视液压升降平台警示标志警告,在固定导轨升降平台发生坠落故障违反液压升降平台操作规程,冒险进入升降平台进行维修作业,违反了永盛成连锁超市液压升降平台操作规程中第三条第二项发现漏油、升降卡顿、按钮失灵等故障时,立即停止使用,切断电源,联系维修人员处理,严谨带故障运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单位(1个)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组织门店人员学习液压升降平台操作规程;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固定导轨升降平台存在进人的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及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6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建议区应急管理局对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三)建议进行行政处罚人员(3人)1.张XX(身份证号15020419730208XXXX):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力通店店长,未严格落实液压升降平台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员工在固定导轨升降平台发生故障,冒险进入升降平台进行维修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六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建议区应急管理局对张XX进行行政处罚。2.郭XX(身份证号15272719750308XXXX):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保障部副部长,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组织门店人员学习液压升降平台操作规程,导致门店人员安全意识谈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建议区应急管理局对郭XX进行行政处罚。3.宋XX(身份证号14010219691013XXXX):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总裁,实际管理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及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的规定,建议区应急管理局对宋XX进行行政处罚。(四)本起事故中如有涉嫌犯罪的责任人,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九、事故防范措施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调查组提出如下整改措施与建议:(一)事故有关责任单位一是严格落实安全制度。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落实门店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落实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故障报修等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排查设备隐患和人员违章操作行为,确保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要对所有可能接触或操作升降机的员工(包括机修工、搬运工等)进行强制性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充分了解设备风险、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重点教育员工严禁将升降机作为载人工具,严禁在设备运行时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入井道或货厢内部,严禁在设备故障时擅自处理。四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要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线上通过员工工作群推送安全宣传内容,利用超市内部广播、电子显示屏每日定时推送安全提醒;线下在货梯入口、仓库出入口等区域张贴警示标识和安全海报,组织全员集中宣讲培训,播放警示教育片,确保宣传覆盖全员、入脑入心,切实筑牢安全防线。五是定期检验与保养。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要建立并严格执行设备的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制度,对设备的驱动系统、链条、限位装置、急停按钮、电气连锁装置等关键安全部件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六是及时维修故障。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要及时维修故障,一旦设备出现故障报警,必须立即停止使用,通知专业维保公司进行检修,严禁在设备发生故障的情况下进行冒险维修。七是提升应急能力。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要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演练,使员工熟悉事故报告流程和初步救援方法,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响应。(二)行业主管部门区商务局作为商业零售行业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坚决贯彻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区商务局要进一步加强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推动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及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二是全面排查隐患。区商务局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超市的升降机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重点排查设备是否存在老化、损坏、安全装置失效等问题,确保设备符合安全标准。三是严格安全检查。区商务局要持续深化商务领域安全检查,发现未按规定进行设备维护、保养、检验,以及擅自改装、拆除安全装置的违法行为,要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形成有效震慑。四是完善应急预案。区商务局要督促超市等使用单位制定规范的升降机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响应程序和救援措施等内容,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事故调查组2026年2月27日事故调查组成员签名:
来源:昆区政府网 2026-03-0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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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异地就医结算中心:为推动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建立公平统一的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各地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工作中加强政策宣传,准确解读,合理引导预期,遇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1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医保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31号)等文件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建立公平统一的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为目标,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立足现状、规范统一、动态调整、强化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人员。第三条本办法中的门诊慢特病是指经过认定、备案,由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的适合长期在门诊治疗的疾病。第四条自治区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完善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政策,加强指导和监督。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门诊慢特病管理的组织实施。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负责具体经办,包括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认定备案管理、医保费用结算和基金使用管理、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第二章|病种目录第五条根据各地现有门诊慢特病病种和疾病谱特点,结合待遇享受、基金支出、普通门诊统筹保障等情况,经专家遴选论证,将临床诊断明确、临床路径清晰、病情相对稳定、享受人数多、需在门诊长期治疗且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纳入自治区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具体包括自治区统一病种和过渡期病种两类。(一)自治区统一病种。将原有自治区范围内覆盖面广、待遇享受人数多、医疗费用较高的慢特病病种,纳入自治区统一病种管理,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重症精神症、血友病、肝硬化、病毒性肝炎、肺动脉高压、帕金森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10个病种。(二)过渡期病种。除自治区统一病种外,设置过渡期病种。各地根据基金支撑能力、门诊保障水平和疾病谱、发病率等情况,在过渡期病种范围内自行确定。在确定慢特病病种时要充分考虑与普通门诊统筹等门诊保障政策的衔接,避免过度保障。不属于自治区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按照老人老办法对已认定的患者待遇予以保留,不再新增人员,保留期及退出程序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三)病种的动态调整。门诊慢特病病种实施动态调整。各地在运行过程中有新增病种需求的,应提供发病率、患病人数、基金运行等测算情况,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按年度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原则上,基本医保基金累计结余不足,或当期已经出现赤字、预计出现赤字的地区,不得出台扩张病种范围、提升保障待遇等增支性政策。(四)病种编码的对照维护。各地要对照门诊慢特病病种国家标准编码,做好新旧慢特病病种编码对照、系统更新维护和数据治理等工作。第三章|待遇保障第六条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综合各地原有待遇支付标准和基金支出情况,合理设置门诊慢特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并动态调整。参保人员享受两种以上病种待遇的,执行一个最低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年度支付限额与住院合并计算。参照住院管理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后,按规定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范围。第七条参照住院管理以外的病种,自认定之日起,按实际可享受待遇月份计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第八条门诊慢特病支付范围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范围执行。对认定的慢特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该疾病相关检查、检验、药品、治疗、耗材等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各地不得制定门诊慢特病支付目录或扩大支付范围。第九条门诊慢特病待遇与普通门诊统筹、门诊特殊用药可同时享受。第十条取得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的参保人员在各地协议管理的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按规定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原则上参保患者每个病种可选择两家备案结算医药机构。鼓励各地创新门诊慢特病医保支付方式,可试行门诊慢特病按人头付费。第四章|认定备案管理第十一条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医疗领域专家论证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标准》。第十二条各地可按照布局均衡、总量控制、资质匹配、自愿申请、从严把关、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委托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认定机构)开展认定工作,旗县(区)无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的,可根据实际选择本地范围内具备认定能力的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认定工作,认定机构名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第十三条参保人员自愿向具有资质的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医师填写《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表》并签章。申报时应携带下列资料:1.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2.门诊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必要时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等医学证明资料;3.诊断证明。第十四条各地按照本办法,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认定工作,对已享受慢特病待遇但与本办法认定标准不符的患者可按老人老办法予以保留。第十五条参保人员原则上应在参保地有资质的认定机构申请办理慢特病认定。各地要强化信息互联互通,参保人员在自治区范围内各地正常转移接续,自治区统一病种实行资格互认。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积极拓展线上渠道,为异地安置及偏远地区等人群提供多样化服务。第五章|就医管理服务第十六条建立门诊慢特病暂停和退出机制。对已认定的门诊慢特病人员,存在以下情况的暂停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1.复审年限到期后因本人原因未进行复审的;2.连续12个月无购药或治疗记录的。待遇资格暂停后,患者本人可凭相关诊断材料到具有资质的认定机构重新提出申请。存在以下情况的取消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1.经审查不符合门诊慢特病准入标准和条件的;2.已经治愈或不需要继续治疗的;3.患者存在欺瞒、弄虚作假获取门诊慢特病资格的;4.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参保人对资格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取消之日起15日内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复核。第十七条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治疗开具处方时,处方量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处方管理规定执行。接诊医师根据门诊慢特病特点及诊疗需要,可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患者开具长期处方。第十八条门诊慢特病实行定点管理,各地要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标准,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医保服务协议进行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申请成为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的,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和服务协议规定,配备配全慢特病相关药品,按照诊疗规范对症施治、合理用药,严禁超剂量、超范围开具处方等违规行为。同时,要为参保人员妥善保存病历、处方、购药记录等资料,做到诊疗、处方、交易、配送可追溯、可监管。第十九条对因治疗需求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药机构的,参保人员应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参保人员参保类别发生变化时,应同时在认定机构进行门诊慢特病备案信息变更,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从次月起按新参保类别重新计算。第六章|基金监督管理第二十条认定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待遇准入和就医购药服务管理,加强身份核验,防范冒名就医、虚假材料认定等违规行为,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手段骗取门诊慢特病待遇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一条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优化自治区门诊慢特病管理服务功能,各地要不断丰富本地化门诊慢特病管理应用场景,监督各定点医药机构严格执行临床诊疗规范,加强大数据实时动态智能监管,强化慢特病大数据筛查、智能监管模型等信息化手段,定期开展不合理违规行为的统计分析、事前智能审核、全过程监测预警,及时发现违规线索,并对违法违规的医药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第二十二条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定期对所属区划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认定、医药机构服务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经核实不符合认定备案条件的,由备案该病种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终止相应的门诊慢特病待遇,待遇享受期间所产生的门诊慢特病诊疗费用,由认定机构全部承担。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执行。各地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备案后实施。有条件的地区可先行先试。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从其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标准一、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病种范围:经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恶性肿瘤,包括血液系统肿瘤(包括但不限于白血病)、淋巴瘤、骨髓瘤以及参照恶性肿瘤治疗方案治疗的良性肿瘤(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良性肿瘤、胸腺瘤等),同时至少需要进行放化疗、靶向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镇痛治疗、抗血管治疗、介入治疗等其中一种方式治疗的。认定标准:由三级医疗机构的肿瘤相关科室或者血液科确诊为恶性肿瘤,同时有病理学检查(或骨髓穿刺)或影像学检查及相关化验辅助证明;或者参照恶性肿瘤相关治疗方案进行治疗的良性肿瘤。对于因病灶位置限制等原因无法获取病理活检,但有骨髓穿刺或影像学检查及相关化验辅助证明并有临床特征,需要进行恶性肿瘤治疗的,也予以认定。其他特殊情况(如MDS)需要门诊放化疗的疾病,可由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审核认定。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持续4个月一系或多系血细胞减少(如检出原始细胞增多或MDS相关细胞遗传学异常,无需等待可诊断MDS),排除其他可导致血细胞减少和发育异常的造血及非造血系统疾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发育异常:骨髓涂片中红细胞系、粒细胞系、巨核细胞系发育异常细胞的比例10%;2.环状铁粒幼红细胞占有核红细胞比例15%,或5%且同时伴有SF3B1突变;3.原始细胞:骨髓涂片原始细胞达5%~19%(或外周血涂片2%~19%);4.常规核型分析或FISH检出有MDS诊断意义的染色体异常。复审年限:3年二、尿毒症因急慢性肾功能衰竭等原因,经肾内科或血液净化专业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评估,需要门诊进行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或两种方式相结合透析治疗,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原发性或继发性肾脏疾病eGFR2.实验室检查达到以下指标:血BUN20mmolL或血Cr450molL,并且伴有下列严重并发症之一:严重心力衰竭、严重营养不良、严重高钾血症(血钾6.5mmolL)、尿毒症脑病;3.若eGFR15mlmin(或GFR15mlmin1.73㎡),但病情或并发症严重,经评估确需透析治疗,且每周实际透析不少于1次。复审年限:长期三、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包括心、肝、肺、肾、骨髓及肝肾联合等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由具备器官移植手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或病历文书即予以认定,或者完成器官移植手术且仍存留体内需要抗排异治疗,预防发生严重的排异反应的。复审年限:3年四、重症精神症病种范围: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心境[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和行为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难治性强迫障碍等严重精神障碍。应同时符合以下2条:1.经公立三级医疗机构精神科或三级精神专科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上述6类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ICD-10);2.公立三级医疗机构精神科或三级精神专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门诊系统治疗(治疗记录4次年)。复审年限:长期五、血友病根据凝血因子Ⅷ、Ⅸ活性水平(IUdl)及出血症状分为轻、中、重三个不同类别,经三级医疗机构确诊并予以分型。轻型:因子活性水平5%至40%,大手术或外伤可导致严重出血,罕见自发性出血;中型:1%因子活性水平5%,小手术或外伤可导致严重出血;偶有自发出血;重型:因子活性水平<1%,肌肉或关节自发出血。复审年限:长期六、肝硬化失代偿期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肝硬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既往出现以下任意并发症:如腹水、脾大、脾功能亢进、食管胃静脉曲张破裂出血、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肝肺综合征、脓毒症等;2.影像学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提示存在门静脉高压或肝功能减退(白蛋白<30gL或总胆红素>34mol/L或凝血酶原活动度<60%)。复审年限:3年七、病毒性肝炎包括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和丙型病毒性肝炎。(一)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需要长期治疗。包括口服核苷(酸)类似物及干扰素治疗者,符合下列一条:1.初治患者是指无论ALT水平高低(除外第一小条),同时符合下列之一:(1)血清HBV-DNA阳性,ALT持续异常(ULN),且排除其他原因所致者;(2)血清HBV-DNA阳性,有乙型肝炎肝硬化家族史或HCC家族史;(3)血清HBV-DNA阳性,年龄30岁;(4)血清HBV-DNA阳性,无创指标或肝组织学检查,提示肝脏存在明显炎症(G2)或纤维化(F2)(B1);(5)血清HBV-DNA阳性,HBV相关肝外表现(如HBV相关性肾小球肾炎等);(6)初治确诊为代偿期和失代偿期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无论其ALT和HBV-DNA水平及HBeAg阳性与否,均建议抗病毒治疗。2.经治患者血清HBV-DNA阳性或者阴性,表面抗原(HBsAg)阳性,提供正在治疗的证据(病历或诊断书)。3.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相关特殊人群需进行抗病毒治疗的。(特殊人群指:应用化学治疗、靶向治疗和免疫抑制剂治疗的HBV感染患者;妊娠中晚期HBV-DNA定量2x105IUm1;HBV和HCV合并感染者,需要抗丙肝病毒治疗的患者;HBV和HIV合并感染者;乙肝相关肝硬化、肝癌、肝衰竭、肝移植、出现HBV感染肝外表现者;其他经过临床研判,需启动抗乙肝病毒治疗者)。复审年限:3年(二)丙型病毒性肝炎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HCVRNA检测结果为阳性,且正在治疗的(至停药后的半年)。复审年限:1年八、原发性肺动脉高压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心脏彩超提示肺动脉收缩压40mmHg;2.右心导管检查测得肺动脉平均压20mmHg,肺血管阻力2wood单位。复审年限:3年九、帕金森综合征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帕金森综合征或帕金森病,同时具备以下3条:1.病程缓慢、病因不明;2.具有运动迟缓、肌强直、静止性震颤、姿势步态障碍四联征中至少两项(运动迟缓必备);3.需要抗帕金森药物长期治疗。复审年限:5年十、系统性红斑狼疮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具有颧部红斑、盘状红斑、光敏感等一项临床表现,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出现口腔溃疡、关节炎、浆膜炎、胃肠道受累等症状之一;2.出现精神系统或神经系统症状;3.血液系统异常(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之一);4.免疫系统异常(抗dsDNA抗体阳性,或抗Sm抗体阳性,或狼疮抗凝物,或抗心磷脂抗体阳性,或抗2GP1阳性);5.狼疮肾炎;6.抗核抗体阳性。复审年限:5年十一、脑血管病后遗症包括脑出血、脑梗死(塞)和蛛网膜下腔出血(不含腔隙性脑梗死)。急性期发病6个月之后,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并有影像学支持的脑出血、脑梗死(塞)或蛛网膜下腔出血诊断(含腰穿后诊断)或影像学检查提供与症状相应的病灶诊断,同时应有下列情形之一:1.肢体偏瘫中一个部位肌力3级;或对侧偏瘫(对侧上下肢肌力4级)、单瘫(单肢肌力3级)、四肢瘫(四肢肌力4级);2.共济失调或出现椎体外系反应症状;3.语言障碍类型为运动性失语、感觉性失语或混合性失语;4.吞咽困难,需鼻饲流食;5.视力障碍程度为皮质盲;6.智能障碍伴强哭强笑或交流困难,影响生活能力;7.蛛网膜下腔出血介入或者手术治疗,颅内动脉支架术后。复审年限:3年十二、高血压合并并发症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且有心、肾、眼底、颈动脉等器官损害的合并症之一:1.心脏损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室间隔或左室后壁厚度大于12mm,或者左心室舒张末内径(LVDd)男性大于55mm、女性大于50mm,或者心功能EF(2)冠脉检查提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2.肾脏损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尿常规检查中,不同时间点至少两次尿蛋白+(排除泌尿系感染);(2)尿蛋白定量300mg24小时或尿白蛋白肌酐比(ACR300mgg(排除泌尿系感染);(3)肾组织活检证实为高血压肾病;(4)eGFR3.眼底损害须符合以下条件:眼底动脉硬化,排除其他(非高血压)原因造成的眼底损害。4.颈动脉狭窄(狭窄50%)。复审年限:5年十三、布鲁氏菌病限于布鲁氏菌病并发症或慢性(12个月以上)布鲁菌病,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需要长期治疗。1.必要条件:(1)试管凝集实验(SAT)滴度1:100++及以上,或者病程持续时间一年以上仍有症状或患者有以上临床表现者滴度为1:50++及以上;(2)从病人血液、骨髓、其他体液及排泄物等培养出布鲁氏菌;(3)补体结合试验(CFT)滴度为1:10++及以上;(4)抗人免疫球蛋白试验(Coombs)滴度为1:400++及以上;(5)病人血液、骨髓、其他体液应用聚合酶联反应(PCR)、二代测序(NGS)等提示布鲁氏菌阳性。2.参考条件:(1)病程超过一年,仍有布鲁菌病相关的临床表现;(2)有合并症且需要延长治疗时间的患者,如合并泌尿生殖系统损害(如睾丸炎、卵巢炎等)、神经系统损害(包括中枢、外周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如心内膜炎、瓣膜疾病等)、运动系统(如脊柱炎、脊髓炎、关节炎、骨质破坏等)及其他系统损害。准入条件:必要条件一条+参考条件一条复审年限:3年十四、类风湿性关节炎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符合1987年美国风湿病学会(ACR制定的RA分类标准或2010年ACREular制定的RA分类标准,使用类风湿性关节炎积分评定表,积分应达到6分及以上,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炎症指标升高:血沉和(或)CRP高于正常值上限;2.超声或MRI发现骨侵蚀、滑膜病变或放射学检查发现骨质疏松、骨侵蚀之一改变。复审年限:5年十五、结核包括耐药性结核病、结核病(非耐药)。(一)耐药性结核病包括利福平耐药、单耐药、多耐药、耐多药、准广泛耐药、广泛耐药结核病,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复审年限:3年(二)结核病(非耐药)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认定:1.病原学阳性,以下三条符合一项即可:(1)涂片显微镜检查阳性;(2)结核分枝杆菌培养阳性;(3)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阳性;2.病理学或病原学检查以下三条符合一项即可:(1)结核病病理改变,符合结核病病理学特征;(2)组织或其他标本病理抗酸染色阳性;(3)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阳性;3.痰涂片阴性同时符合以下两条,并经过抗结核试验治疗有效的结核病患者:(1)影像学检查(CT、B超、彩超等)符合结核特点,和或有临床结核中毒症状;(2)结核菌素皮肤试验中度阳性(强阳性)或干扰素释放试验阳性或结核分枝杆菌抗体阳性(弱阳性);4.结核性脑膜炎、结核性腹膜炎、肠结核、泌尿系统结核、皮肤结核、骨结核、淋巴结核及其他系统常见的需在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结核病。复审年限:3年十六、再生障碍性贫血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1.血常规:一系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百分数小于0.01,淋巴细胞比例升高;2.骨髓常规检查报告:一处或多部位骨髓增生减低或重度减低;3.骨髓病理检查报告须具备以下情形之一:(1)骨髓全切片增生减低;(2)骨髓小粒空虚;(3)造血组织减少;(4)非造血细胞比例增高;(5)巨核细胞明显减少或缺如;(6)红系、粒系细胞明显减少;4.能排除其他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的疾病。复审年限:3年十七、癫痫病出现癫痫症状,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即可认定:1.至少两次间隔24小时的非诱发性(或反射性)发作;2.诊断某种癫痫综合征,需要用药治疗的;3.一次非诱发性(或反射性)发作,存在无法去除诱因的继发性癫痫;4.脑电图提示痫性放电。复审年限:5年十八、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患者有慢阻肺或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病史或其他胸肺疾病等病史(原发于肺血管的疾病如特发性肺动脉高压、栓塞性肺动脉高压等可无相应病史);2.存在活动后呼吸困难、乏力和劳动耐力下降;3.出现肺动脉压增高、右心室增大或右心功能不全的征象。4.心电图、X线胸片有提示肺心病的征象;5.超声心动图有肺动脉增宽和右心增大、肥厚的征象。符合1-4条中的任一条加上第5条,并除外其他疾病所致右心改变(如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即可诊断为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复审年限:3年十九、糖尿病合并并发症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符合糖尿病诊断标准,且存在心、肾、眼、周围神经等血管病变或肢端坏疽之一:1.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肌电图提示感觉或运动神经传导速度减慢,神经传导速度下降幅度达30%及以上。2.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非增殖期中度以上视网膜病变。3.糖尿病合并冠心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冠脉造影提示左主干病变(血管狭窄50%),或单支(前降支、回旋支、右冠状动脉)血管狭窄70%;(2)心功能EF(3)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或外科搭桥术后。4.糖尿病肾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尿常规检查中,不同时间点至少两次尿蛋白++(排除泌尿系感染);(2)尿蛋白定量大于300mg24小时或尿白蛋白肌酐比(ACR)大于30mgg(排除泌尿系感染);(3)eGFR(4)肾组织活检诊断为糖尿病肾病。5.糖尿病肢端坏疽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肢端皮肤存在坏疽;(2)严重下肢动脉血管狭窄或闭塞(血管狭窄50%)。复审年限:5年二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同时胸部影像学提示肺气肿或慢性支气管炎改变,肺功能检查报告单提示阻塞性通气功能障碍(吸入支气管扩张剂后FEV1FVC小于70%),如因多发肺大泡、严重呼吸困难等不宜肺功能检查,需提供相关影像学或化验检查。复审年限:3年二十一、心脑血管术后抗栓治疗主要是心脑血管术后的二级预防治疗(包括抗凝治疗及抗血小板治疗以及调脂等)。手术范围包括心脏瓣膜置换术、心脏冠状动脉搭桥术,血管(含脑血管)支架植入术、球囊扩张成形术。复审年限:3年二十二、银屑病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银屑病,包括关节病型银屑病、红皮病型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和寻常型银屑病。银屑病需达到中重度,即BSA3%或PASI3。复审年限:3年二十三、支气管哮喘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有明确的支气管哮喘病史,肺功能检查FEV1<80%预计值,同时符合以下至少一条:1.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FEV1增加12%且绝对值增加200m1);2.运动激发试验阳性(FEV1降低10%且绝对值降低200m1);3.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FEV1降低20%)。复审年限:3年二十四、重症肌无力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应同时具备以下2条:1.具有晨轻暮重的骨骼肌无力等临床症状,出现眼肌、四肢肌或咽喉肌或呼吸肌等受累症状,具有相关用药记录;2.以下临床检查化验指标,至少一项是阳性:(1)疲劳试验阳性;(2)新斯的明试验或腾喜龙试验阳性;(3)肌电图提示神经肌肉传递障碍或肌电图神经重复电刺激检查衰减阳性;(4)抗重症肌无力抗体(免疫学监测AchRAb滴度)升高;(5)胸部CT显示胸腺瘤。复审年限:3年二十五、苯丙酮尿症血浆氨基酸分析结果提示苯丙氨酸异常,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苯丙酮尿症,限18周岁及以下。复审年限:3年二十六、股骨头坏死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下列条件两条或两条以上:1.临床症状、体征和病史:以腹股沟、臀部和大腿部位为主的关节痛,偶尔伴有膝关节疼痛,髋关节活动受限,常有髋部外伤史、皮质类固醇应用史、酗酒史以及潜水员等职业史;2.MRI的T1加权像显示带状或片状低信号影或T2加权像显示高信号或高低混合信号或双线征;3.X线片改变:水滴征、低密度征、新月征、断裂征、硬化征、变形征和修复征等表象;4.CT检查表现为股骨头内出现大小不等囊状透光区,囊状透光区边缘模糊,有高密度硬化骨。股骨头软骨面有不规则的断裂变形,股骨头塌陷变形,髋关节间隙变窄或消失。复审年限:3年二十七、慢性肾脏病(非透析)按照临床诊疗规范确诊为慢性肾脏病,肾脏损害病史>3个月,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59(ml/min)或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2.血肌酐(Scr)160mol/L。复审年限:3年二十八、难治性肾病综合征应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1.出现蛋白尿、水肿等临床表现,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确诊为肾病综合征;2.反复发作(一个年度周期内发作两次及以上),单激素治疗效果差,需要联合免疫抑制剂治疗;3.尿液检验:尿蛋白3.5gd;4.血液检验:血浆白蛋白〈30gL,血脂升高。复审年限:3年二十九、强直性脊柱炎出现腰背痛、髋关节疼痛、晨僵、脊柱活动受限等症状之一,或伴发眼葡萄膜炎、肺上叶纤维化、心传导系统受累等表现之一,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强直性脊柱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骶髂关节压痛,4字征阳性,胸廓活动度低于相应年龄、性别的正常人,枕墙距>0;2.影像学检查:显示骶髂关节炎改变。复审年限:3年三十、儿童脑瘫对发育中胎儿或婴幼儿脑部非进行性损伤,导致持续存在的中枢性运动和姿势发育障碍、活动受限,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需长期门诊康复治疗的,限18周岁及以下。复审年限:3年三十一、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紫癜)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1.至少两次血常规检查提示血小板减少至50109L,外周血涂片未见异常;2.脾脏一般不大;3.骨髓细胞形态提示巨核细胞数量增多或正常,伴有成熟障碍;4.排除其他继发性血小板减少疾病。复审年限:3年三十二、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脉CT或冠状动脉造影显示有冠脉狭窄50%。复审年限:3年三十三、多发性硬化经三级医疗机构确诊为多发性硬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近一年的2次门诊或1次住院治疗记录;2.符合影像学检查中枢神经系统多发性硬化标准的多发病灶;3.脑脊液检查存在寡克隆带。复审年限:3年三十四、恶性肿瘤辅助治疗病种范围参照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包括恶性肿瘤患者在门诊进行的与该疾病相关的辅助治疗,包括政策范围内中成药、中草药等治疗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等。复审年限:3年三十五、视神经脊髓炎经三级医疗机构确诊,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1.AQP4-IgG阳性的NMOSD诊断标准:(1)至少1项核心临床特征;(2)用可靠的方法检测AQP4-1G阳性(推荐CBA法);(3)排除其他诊断。2.AQP4-IgG阴性或AQP4-IgG未知状态的NMOSD诊断标准:(1)在1次或多次临床发作中,至少出现2项核心临床特征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①至少1项临床核心特征为视神经类、急性LETM或延髓极后区综合征:②空间多发,2个或以上不同的临床核心特征:③满足MRI附加条件;(2)用可靠的方法检测AQP4-IgG阴性或未检测;(3)排除其他诊断。核心临床特征:(1)现神经炎;(2)急性脊髓炎;(3)极后区综合征,无其他原因能解释的发作性呃逆、恶心,呕吐;(4)急性脑干综合征;(5)急性间脑综合征,脑MRI有NMOSD特征性间脑病变;(6)大脑综合征伴有NMOSD特征性大脑病变。AQP4-IgG阴性或未知状态下NMOSD的MRI附加条件:(1)急性视神经炎:需头颅MRI有下列之一表现:①头颅MRI正常或仅有非特异性白质病变:②视神经长T2信号或T1增强信号12视神经长度,或病变累及视交叉;(2)急性脊髓炎:长脊髓病变3个连续椎体节段,或有髓炎病史的患者相应脊髓萎缩3个连续椎体节段;(3)极后区综合征:延髓背侧极后区病变;(4)急性脑干综合征:脑干室管膜周围变。复审年限:3年
来源:昆区政府网 2026-01-20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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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已经2025年12月19日国务院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强2025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以下简称增值税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文化体育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生产生活服务。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资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提出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第三条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单位,包括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单位。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第四条 增值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称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是指下列情形:(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除外;(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无形资产与境内的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直接相关;(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条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分别列明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第六条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实行登记制度,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第七条 自然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第二章 税 率第八条 增值税法第十条第四项所称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货物,以及国务院规定的视同出口的货物。第九条 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跨境销售下列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一)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二)向境外单位转让的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技术;(三)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对外修理修配服务。第十条 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二)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第三章 应纳税额第十一条 增值税法第十六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应当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具体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其他具有进项税额抵扣功能的扣税凭证。第十二条 纳税人凭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三)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不动产取得的完税凭证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四)购进农产品时,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农产品销售发票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从销售方取得的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列明或者包含的增值税税额。第十三条 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第十四条 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多缴税款的,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或者按规定申请退还。第十五条 增值税法第十七条所称全部价款,不包括纳税人代为收取的下列税费或者款项:(一)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产生的消费税;(三)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四)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第十六条 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第十七条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在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时,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日或者当月1日有效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确定折合率后,12个月内不得变更。第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法第二十条规定情形的,税务机关可以按顺序依照下列方法核定销售额:(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公式中成本利润率为10%,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行业成本利润实际情况调整成本利润率。第十九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等情形。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所称非正常损失项目,包括:(一)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与之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和建筑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和建筑服务。不动产在建工程包括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本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燃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光伏发电、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等。本条例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第二十条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增值税法所称个人消费。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的利息支出,及其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贷款服务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暂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应当适时研究和评估购进贷款服务利息及相关费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政策执行效果。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用于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非应税交易(以下统称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发生增值税法第三条至第五条以外的经营活动,并取得与之相关的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二)不属于增值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第二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和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当按照销售额或者收入占比逐期计算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于次年1月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全年汇总清算。第二十四条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发生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的,应当将对应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对应的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第二十五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统称长期资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以下统称五类不允许抵扣项目)的,属于用作混合用途的长期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依照增值税法和下列规定处理:(一)原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原值超过500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购进时先全额抵扣进项税额,此后在用于混合用途期间,根据调整年限计算五类不允许抵扣项目对应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逐年调整。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第四章 税收优惠第二十六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生产者,是指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第二十七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资格的机构,包括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包括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第二十八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第二十九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所称托儿所、幼儿园,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取得托育或者学前教育资格的机构,其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有关收费标准规定以内的保育费、保育教育费;养老机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专门为残疾人提供相关服务的机构。第三十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所称学校,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提供学历教育的机构,以及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第三十一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九项所称门票收入,是指第一道门票收入。第三十二条 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等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应当适时研究和评估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效果,对不再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优惠政策,及时报请国务院予以调整完善。第五章 征收管理第三十四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为纳税人;其他情形下,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为纳税人。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交易,资管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五条 自然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自然人出租境内不动产,有境内代理人的,由境内代理人申报缴纳税款。第三十六条 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并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当期起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并自办理登记的当期起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第三十七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交易的购买方为自然人;(二)应税交易免征增值税;(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作废处理或者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进行作废处理或者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第三十九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是指应税交易完成的当日,即货物发出、服务完成、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无形资产转让完成或者不动产转让完成的当日。第四十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完成视同应税交易的当日,是指货物发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无形资产转让完成或者不动产转让完成的当日。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报关出口日期早于增值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报关出口的当日。第四十二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所称经省级以上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申报纳税,是指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但不在同一县(市、区、旗)内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第四十三条 下列纳税人可以适用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一)小规模纳税人;(二)一般纳税人中的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信用社;(三)国务院税务、财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纳税人。第四十四条 按次纳税的纳税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第四十五条 下列情形应当按规定预缴税款:(一)跨地级行政区(直辖市下辖县区)提供建筑服务;(二)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三)采取预售方式销售房地产项目;(四)转让或者出租与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旗)内的不动产;(五)油气田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预缴税款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第四十六条 经省级以上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批准由总机构汇总申报纳税的,批准部门可以规定由分支机构预缴税款。第四十七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下统称出口业务),依照增值税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申报办理退(免)税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出口退税率,通过免抵退税办法或者免退税办法计算退(免)税额,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办理退(免)税。免抵退税办法,是指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免退税办法,是指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第四十八条 纳税人适用退(免)税、免征增值税的出口业务,应当按照规定期限申报;逾期未申报的,按照视同向境内销售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以委托方式出口货物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委托代理出口手续,由委托方按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免征增值税或者缴纳增值税;未办理委托代理出口手续的,由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第四十九条 纳税人适用退(免)税的出口业务,可以放弃退(免)税,选择免征增值税或者缴纳增值税,自放弃退(免)税之日次月起,适用退(免)税的出口业务免征增值税或者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适用免征增值税的出口业务,可以放弃免征增值税,选择缴纳增值税,自放弃免征增值税之日次月起,适用免征增值税的出口业务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放弃退(免)税或者免征增值税的出口业务,在36个月内不得再次适用退(免)税或者免征增值税。第五十条 办理退(免)税的出口业务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的,纳税人应当缴回已退(免)税款。第五十一条 增值税出口退(免)税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第五十二条 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获取与出口税收征收管理相关的物流、报关、货物运输代理、资金结算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提供。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不得用于税收征收管理以外的用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提前退税、多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调整。第六章 附 则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5-12-25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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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都仑区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都仑区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昆府发〔2025〕29号驻区、区属各部门、各单位:现将《昆都仑区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印发给你单位,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昆都仑区人民政府2025年12月2日昆都仑区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修订)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创建国家农牧业现代化示范区、全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及布病免疫无疫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农医发〔2017〕35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印发〈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21〕441号)、包头市农牧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包农发〔2021〕1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创新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为导向,以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养殖环境生物学安全为主线,建立主体多元、覆盖全面、服务专业、机制长效、运转高效的新型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整体服务能力,为全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牧民增收提供优质可靠的畜牧兽医公共服务。二、总体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区防控、分类指导、社会参与、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加快完善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全区畜牧业全域绿色高质量持续发展、畜间疫病免疫无疫区建设与疫病净化工程,确保养殖环节服务需求和生物安全,最大限度满足农牧民日益增长的畜牧兽医技术服务需求,促进现代农牧业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高质量发展,提高人畜共患病防控能力,为全区畜牧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三、基本原则(一)坚持行政行为和市场行为相结合的原则。严把工作导向,按照动物防疫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目标责任制,将公益性服务与盈利性经营有效衔接,双向发力,同频共振,彻底改变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工作现状,以适应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二)坚持守正创新、建立健全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立足我区实际,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保障体系基本运行,稳定强化防疫队伍,准确把握兽医社会化服务需求,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关系,放大政府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降低政府行政成本,确保畜牧业生产提质增效,推进畜牧业现代化建设。(三)坚持注重绩效、加强监管的原则,保证服务高效。加强监督检查和科学评估,建立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和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成立全区畜牧兽医专家和行政领导组成的专家考核小组,对第三方公司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提升动物防疫技术服务水平。四、服务范围全区24个行政村的所有养殖场(户)及城区养殖户。五、运行模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或竞争性磋商确定有资质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其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畜牧兽医服务职能,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体系。(三)具有提供畜牧兽医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无不良记录。(五)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六、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一)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此项工作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主要内容,必须保证本辖区内畜禽的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要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包虫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在此基础上统筹兼顾辖区计划免疫工作。(二)建立畜牧业数字指挥中心。推进畜牧业追溯体系建设,促进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启动智能化动物防疫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把疫病流行趋势、抗体检测水平、动物标识佩戴基础数据以及相关防疫信息等纳入智能化管理。(三)做好填写动物免疫档案工作。按要求为养殖户建立《动物免疫档案》,规模养殖场要填写《健康养殖档案》。防疫户口本和免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防疫户口本和免疫台账一一对应率达到100%,防疫户口本、档案填写及时、规范、详实、准确,归档保存科学、规范、有序,以便监督检查、追溯和考核验收。(四)做好消毒灭源工作。严格按照消毒规范要求完成各项消毒任务。组织开展养殖环节消毒灭源工作和布病等溯源灭点、新老疫点消毒,指导养殖场(户)做好日常消毒和紧急消毒工作,开展消毒灭源覆盖面要达到100%,降低风险因素,切断传播途径,巩固防控效果。(五)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病检测工作。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畜禽的健康状况,发生疑似疫情要第一时间报告区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做到动物疫情早发现、早报告、严处理。要配合主管部门组织完成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入户调查和动物疫病抗体监测、病源监测、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六)做好废弃物统一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工作。完善废弃物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各项要求,确保防疫环节及养殖环境生物学安全。(七)信息共享工作。按时间要求做好免疫周报、月报、进展报告和总结,并及时上报区农牧局业务主管部门。(八)协助官方兽医。提供辖区有关检疫工作所需各类证明和协检工作。(九)创新培训方式,提高服务理念,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机构要定期开展防疫工作专业技术培训,强化各项免疫操作规范、免疫技术知识技能等培训,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为推动我区动物防疫工作再上新台阶和保障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七、资金管理及使用(一)资金来源。统筹使用上级安排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动物疫病防控经费,不足部分区政府承担。(二)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金兑付按照区农牧局考核验收结果,以及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规定,由区财政局一次性或分次兑付。(三)所需资金:1.人员工资:兽医社会化服务后,人员工资需执行包头市最低工资标准1980元(原每人每月1800元)将随着我市最低生活标准政策调整而相应调整,上级财政承担每人每月850元,区财政应承担1130元13人12月=176280元,比往年增加支出28080元。2.五险:上级财政承担部分12万元,区财政承担1136.63元13人12月=177314.28元,大病保险每人每年100元13人=1300元,共计178614.28元,和往年持平,按政策每年略有增加。3.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消毒灭源、疫病检测费用):312100元(另附昆区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报价表)。4.防疫工作补贴(人员补贴、布病羊补贴、扑杀费、人员防护、消毒用药、专用材料等费用):500000元,才能保证兽医社会化服务顺利进行。此次兽医社会化服务共需1166994.28元,减去市里每年承担防疫员工作补贴和五险304800元外,区财政还需承担资金862194.28元,列入每年的区财政预算。八、组织保障(一)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昆都仑区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建立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农牧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市场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各街镇协同配合工作机制,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牧局局长担任,具体负责协调办公室日常事务和专班交办的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服务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审核。区审计局负责对服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区市场局按照职责分工,将相应服务主体纳入年检执法以及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监管体系。区人社局指导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解决好动物防疫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落实工作;指导企业用工劳务合同的签订工作。区卫健委组织开展人间疫情监测及防治工作;协同农牧部门共同开展人畜共患病疫情防控;做好人畜共患病有关知识的宣传。区农牧局负责核实服务公司的资质及相关条件,监督、指导动物防疫服务工作全过程,保障防疫物资供应、疫苗发放、技术指导、抗体效价评估、疫情监测、疫情上报、过敏死亡汇总上报等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防疫服务质量考核验收。各街镇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动物防疫执法,严肃查处非法调运、私屠乱宰、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各街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解决存在问题,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区农牧局的指导监管下,具体实施所购买服务事项相关工作,完成重大疫情处置及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要加强对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指导管理,稳定动物防疫员队伍,以现有的动物防疫员为主体,通过综合考评,优胜劣汰,择优选聘,督促其依法依规落实各项待遇(包括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待遇,为防疫员解除后顾之忧),奖优罚劣,动态管理,制定严格的考核机制。对新聘用人员要报农牧局进行资格审查备案管理。(二)加强经费保障。合同签订后政府预付30%作为启动资金,如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由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另行配套处置经费。附件:名词解释:(1)动物免疫:是指动物机体对自身和非自身的识别,并清除非自身的大分子物质(抗原性物质),从而保持机体内外环境平衡的一种生理学反应。(2)动物强制免疫:是指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的强制性免疫措施。这种措施通过政府出资,强制动物进行免疫防治,以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3)动物流行病学调查:是应用兽医流行病学的研究方法,对动物群体中出现的疫病现象进行实际调查。旨在了解疾病在动物群体中的传播和控制方式。通过向畜主或相关知情人员询问疫情,或对现场进行仔细观察、检查,取得第一手资料,然后进行综合归纳、分析处理,做出初步诊断,以达到预防、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的目的。(4)消毒灭源:是指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技术方法,清除并杀灭外界环境中所有病原体,包括动物疫病的重要传播媒介节肢动物和鼠类,以消灭动物疫病的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动物疫病发生和蔓延的手段。
来源:昆区政府网 2025-12-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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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5年下半年校园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推进昆都仑区教育发展进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5年下半年校园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计划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200名,本次校园招聘按考点(学校)设置岗位招聘计划(具体岗位详见各考点岗位表)。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二)资格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8日(不含)至2007年11月18日(含)期间出生,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2.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相应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2)考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与报考岗位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书(国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6年8月31日之前)。(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列编)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5.现役军人。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三、工作程序本次校园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发布公告及报名、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笔试、面试、成绩评定、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环节。(一)发布公告及报名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市昆都仑区政府官网及考点高校就业网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相关要求,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1.网报时间:2025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4日17:00。2.网报流程:登录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确认提交。3.网报要求及注意事项:(1)登录报名系统(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5年下半年校园招聘报名系统https:zk.sun-hrm.comnindex?ecode=btklxz)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如实并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同时上传相关审核材料。(2)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温馨提示: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按时网报,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3)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4)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5年下半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必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5)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6)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上传加盖所在院系或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国外留学生须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相关证明)。(7)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8)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上传教师资格证书。(9)已取得普通话证书的应聘人员上传普通话证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试行)》执行。应聘人员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昆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5日12:00。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后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审核材料,按指定时间到指定考点(高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与考试地点须一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着重审查应聘人员年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情况、学习经历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复审结果现场确认,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核贯穿教师招聘全过程。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第一站: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时间:2025年11月26日8:3016:30地点:东北师范大学人民大街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三楼报告厅。第二站陕西师范大学考点、第三站西南大学考点、第四站内蒙古师范大学考点资格复审及考试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包头市昆都仑区政府官网。2.资格复审需准备以下材料:(1)《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5年下半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A4纸彩色打印一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3)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持加盖所在院系或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国外留学生须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相关证明)。(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6)已取得普通话证书的应聘人员,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7)个人求职简历。(8)《诚信承诺书》(A4纸正反打印、手写签字)。(9)《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带到面试考场)。以上材料须提前按照上述材料顺序整理备查。(三)笔试1.笔试考点分别设在: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内蒙古师范大学。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知识等,主要考察考生对教育教学的理解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时未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3.笔试具体的时间及地点在资格复审确认后通知考生,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范围,同时将通过微信群通知入围面试考生。笔试最低分数线通过昆都仑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考生对于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当日内申请成绩复核,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四)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分学科现场统一确定,试讲顺序抽签产生,依据学科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20分钟,试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试讲采取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本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线为80分,面试时到场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五)成绩评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将组织加试。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试总成绩在昆都仑区政府官网予以公示。(六)体检与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按照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考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函询、调阅考生人事档案、查阅社会信用记录和无犯罪证明材料、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未按要求时限提供人事档案及相关考核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未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七)公示昆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昆都仑区政府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原则上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八)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人事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于教师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及录用后,凡报考信息与实际不符的、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四、聘用人员待遇1.聘用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在编正式教师待遇。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期满依据考核结果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五、纪律与监督招聘工作由相关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咨询电话:0472-52251130472-5225115监督举报电话:0472-5225117六、其他事宜(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需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在校园招聘期间因电话联系不畅影响本人招考的,责任自负。(三)校园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昆都仑区政府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四)本次校园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校园招聘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附件1: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5下半年校园招聘(东北师范大学考点)岗位表附件2: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5下半年校园招聘(陕西师范大学考点)岗位表附件3: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5下半年校园招聘(西南大学考点)岗位表附件4: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5下半年校园招聘(内蒙古师范大学考点)岗位表
来源:昆区政府网 2025-11-18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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