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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1-22 09:27
来源: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被抽样单位:包头市第九中学学生食堂;抽样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乌兰道17号(青年路11号街坊);样品名称:碗;检验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作出当场处罚给予警告。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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